1、轻微逾期如果两年内不超过3次逾期,逾期均小于一个月,这种情况不属于严重逾期,可能是借款人临时忘记还款或者短暂的资金问题导致无法还款,只要在一个月内及时还款,态度还算比较积极的,对于后续申贷、申卡不会有很大的影响。
2、超过3次逾期如果两年内有3 6次逾期,单次逾期均小于1个月,证明逾期次数比较多,可能借款人有习惯性逾期,对于征信的重视程度不够。
下次申贷或申卡,需要提供多点财力证明、收入流水、车房证明,否则会有一点难办。
3、连三累六如果两年有连续三个月不还款,累积次数达到6次以上,基本就属于“贷款用户”了,除非是办理抵押贷款,信用贷款基本是无缘的,只有还款后等待2 5年才能消除一定的影响。
4、呆账呆账是比逾期记录更严重的情况,因为呆账表示至今依旧没有还款,基本上是不可能办理什么金融业务,只有联系承办银行还清欠款,把呆账专为逾期记录,过一段时间后才有可能。
小编补充:
网络信贷起源于英国,随后发展到美国、德国和其他国家,其典型的模式为:
网络信贷公司提供平台,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撮合成交。
在传统P2P模式中,网贷平台仅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流通交互、信息价值认定和其他促成交易完成的服务,不实质参与到借贷利益链条之中,借贷双方直接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网贷平台则依靠向借贷双方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维持运营。
在我国,由于公民信用体系尚未规范,传统的P2P模式很难保护投资者利益,一旦发生逾期等情况,投资者血本无归。
因此,P2P网贷在不断的探索实践中,建议信用贷款方面引入亲朋进行联保,其他贷款方面则引入抵押或质押进行反担保。
同时,企业贷款项目引进第三方融资担保公司对项目进行审核和本息担保,并要求其担保规模要与担保方的担保额度相匹配,担保方也要加强自身的风控管理。
网贷,又称P2P网络借款。
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
网贷逾期90天以内的就算严重。
如果网贷逾期1到90天的,就属于银行的关注类风险资产;
如果逾期91 120天的,属于次级类;
如果逾期121 180天的,属于可疑类风险资产等。
【法律依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九十二条商业银行应当对信用卡风险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标准如下:
(一)正常类:
持卡人能够按照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前(含)足额偿还应付款项。
(二)关注类:
持卡人未按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足额偿还应付款项,逾期天数在1 90天(含)。
(三)次级类:
持卡人未按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足额偿还应付款项,逾期天数为91 120天(含)。
(四)可疑类:
持卡人未按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足额偿还应付款项,逾期天数在121 180天(含)。
(五)损失类:
持卡人未按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足额偿还应付款项,逾期天数超过180天。
1、轻微逾期如果两年内不超过3次逾期,逾期均小于一个月,这种情况不属于严重逾期,可能是借款人临时忘记还款或者短暂的资金问题导致无法还款,只要在一个月内及时还款,态度还算比较积极的,对于后续申贷、申卡不会有很大的影响。
2、超过3次逾期如果两年内有3 6次逾期,单次逾期均小于1个月,证明逾期次数比较多,可能借款人有习惯性逾期,对于征信的重视程度不够。
下次申贷或申卡,需要提供多点财力证明、收入流水、车房证明,否则会有一点难办。
3、连三累六如果两年有连续三个月不还款,累积次数达到6次以上,基本就属于“贷款用户”了,除非是办理抵押贷款,信用贷款基本是无缘的,只有还款后等待2 5年才能消除一定的影响。
4、呆账呆账是比逾期记录更严重的情况,因为呆账表示至今依旧没有还款,基本上是不可能办理什么金融业务,只有联系承办银行还清欠款,把呆账专为逾期记录,过一段时间后才有可能。
小编补充:
网络信贷起源于英国,随后发展到美国、德国和其他国家,其典型的模式为:
网络信贷公司提供平台,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撮合成交。
在传统P2P模式中,网贷平台仅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流通交互、信息价值认定和其他促成交易完成的服务,不实质参与到借贷利益链条之中,借贷双方直接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网贷平台则依靠向借贷双方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维持运营。
在我国,由于公民信用体系尚未规范,传统的P2P模式很难保护投资者利益,一旦发生逾期等情况,投资者血本无归。
因此,P2P网贷在不断的探索实践中,建议信用贷款方面引入亲朋进行联保,其他贷款方面则引入抵押或质押进行反担保。
同时,企业贷款项目引进第三方融资担保公司对项目进行审核和本息担保,并要求其担保规模要与担保方的担保额度相匹配,担保方也要加强自身的风控管理。
网贷,又称P2P网络借款。
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
网贷逾期90天以内的就算严重。
如果网贷逾期1到90天的,就属于银行的关注类风险资产;
如果逾期91 120天的,属于次级类;
如果逾期121 180天的,属于可疑类风险资产等。
【法律依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九十二条商业银行应当对信用卡风险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标准如下:
(一)正常类:
持卡人能够按照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前(含)足额偿还应付款项。
(二)关注类:
持卡人未按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足额偿还应付款项,逾期天数在1 90天(含)。
(三)次级类:
持卡人未按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足额偿还应付款项,逾期天数为91 120天(含)。
(四)可疑类:
持卡人未按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足额偿还应付款项,逾期天数在121 180天(含)。
(五)损失类:
持卡人未按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足额偿还应付款项,逾期天数超过1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