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协商还款利息怎么算是一种不良信用行为,本文探讨了逾期的特征、原因和应对策略,同时介绍了对法院协商还款利息怎么算的解决 。
法院判决书生效后的利息的计算,既然提到了利息,就说明是经济类纠纷,那至少有两种不同的情形,一是原告在诉讼时依据与被告之间的约定主张了利息的,无论其主张合理与否,法院都会按合理合法的利率水平作出判决,一般表述为“自借款(或欠款)之日起至全部债务清偿之日止按年率 付息“,这个利率水平主要根据原告的主张,只要不超过法定的高利贷水平,法院都是会支持的,超过了的,法院一般按不高于同期银行间资金市场利率的四倍判定;
二是如果原告在诉讼时没有利息主张的,法院也会判令被告限某年某月某日前清偿借(欠)款,并按年率 支付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债务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这个利率水平一般按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水平来定。
逾期问题分析结论: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 计算;
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 为: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