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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欠款会坐牢吗?会! 信用卡长时间拖欠不还,会造成恶意透支银行欠款。
恶意透支是信用卡持卡人超过规定限额和时间透支银行欠款,经过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以上还未还款的就违反了刑法196条规定。
恶意透支,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持卡人选择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不严重的,可以免除处罚。
信用卡持卡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是: 1.信用卡持卡人透支信用卡超过1万元; 2.多次逾期不还; 3.银行在持卡人逾期未还的情况下两次催收持卡人还款后,持卡人仍然不还的情况,持卡人就构成了犯罪。
以上情况,信用卡持卡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之间,信用卡持卡人就构成了犯罪行为,会被银行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恶意透支在8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按《刑法》第196条的规定,可能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款在2万元 20万元之间。
不可以撤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
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