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讨债公司协商还款合法吗,如何处理欠款及协商还款?

工商银行 2023-11-04 06: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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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公司是不合法的。

与讨债公司协商还款合法吗,如何处理欠款及协商还款?

讨债公司承办委托书账追债,没有法律依据,缺乏法律赋予的权限和行政强制力,有些讨债公司借助威胁恐吓、哄骗、敲诈等不正当的手段,强行向债务人收取债款,甚至绑架人质,进行暴力危害人身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以收取高额报酬。

讨债公司的存在,不仅扰乱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危害社会治安,而且助长了地下非法讨债活动,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我国明确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立即停止为公、检、法、司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
对已经登记注册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通知其立即停止“讨债”业务。

许多人都会因为一时冲动而借多笔金额较大的款项,当贷款金额超过了自己的还款能力时,这些借款人通常会受到催收公司的骚扰。

1、向对方说明自己确实有还款意愿。

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既然当初在借款的时候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那么还钱也是借款人应该做的,所以在接到催收公司的骚扰时,大家应该做的不是只顾着逃避,而是应该主动表明自己有还款意愿,并非恶意欠款不还。

2、通过协商,请求分期付款或者停息挂账等还款方式。

还款的方式有许多种,欠款人可以与催收公司进行协商还款,通常情况下,只要态度诚恳,那么对于欠款通常可以采用有一次性还款 分期还款 阶梯式还款等等。

3、若是对方恶意催收,可以采用通话录音等方式留下证据。

若是催收公司确实涉嫌恶意催收,也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在通话过程中可以通过录音等方式记录催收人员的言行,若是存在威胁的情况,可以将其上诉公庭。

综上所述,被催收公司骚扰时最不可取的就是一味逃避,而是应该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进行协商。

关于聘用讨债公司追债的风险,分析如下:
1、债权人和讨债公司签订的“讨债协议”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

2000年,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工商三部委就联合下发了一份名为“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该通知明确将讨债公司定性为违法,同时将各类打着商务咨询,经济委托名义的讨债公司也涵盖在内。

通知中对非法讨债的性质和行为有一个非常准确的定义,“讨债公司承揽讨债追账业务,不具有法律赋予的权限和强制力,一般雇请下岗、退休及其他社会闲散人员,采取上门催讨、死缠硬磨、跟踪或损坏债务人名誉等手段获取报酬;
有的甚至以威胁、恐吓、哄骗、敲诈甚至绑架等暴力手段危害债务人的人身安全,谋取非法收益”。

虽然现在的“讨债公司”一般都是打着“商务调查”“商务咨询”的牌子,但其实质却从事着非法讨债的活动。

因此,所以雇佣讨债公司的雇主与讨债公司之间签订的“讨债协议”实质上起不到保护债权人的任何作用。

2、可能是刑事共犯,承担刑事责任风险。

债权人对于讨债公司的行为基本上是无法控制的,讨债公司为了追求自身利益,很容易采用威胁,骚扰,敲诈,绑架等手段讨债,情节严重的,对这些手段通常以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而这时候委托人和讨债公司之间有可能被认为存在“指使”的关系,进而被认为是犯罪行为的“共犯”,而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债权失控。

现实中,很多债权公司是空壳公司,讨债公司法人是用不知是哪里找来的身份证冒充身份。

经常出现讨债公司拿着债权凭证,私下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并从债务人处取得部分款项后然后卷款逃跑,等债权人找到讨债公司时才发现已人去楼空。

当债权人再回过头找债务人时,因债权凭证已被销毁或回到债务人手中,还有一种情况是,讨债公司的人拿着债权人的全权授权书给债务人出具了一张已全部清偿的材料,此时,债权人的债权再想通过法律途径追过已是难上加难。

4、非法取证影响债权实现。

讨债公司往往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在收集证据过程中往往出现非法取证的情况,这样可能会导致本来合法的债权在诉讼中因为证据的瑕疵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总之,找追债公司风险较大,最好还是找律师通过合法途径讨债。

讨债公司不一定是合法的。

如果讨债公司是依法设立登记的,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颁发营业执照的,则是合法的。

如果是未经登记注册、擅自经营的,则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五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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