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贷逾期可以协商只还本金吗-信用贷款还不上可以申请延期吗

工商银行 2023-08-12 21:48:46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信用贷逾期可以协商只还本金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是的,欠款的法定追偿期,也称诉讼时效,分为两种情况:1. 约定还款日的,上诉期限为自还款日起2年。

信用贷逾期可以协商只还本金吗-信用贷款还不上可以申请延期吗

2. 约定清偿日期的,权利人主张追偿时,追偿期限为二年,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规定的清偿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二年。

逾期不追偿的,贷款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追偿,追偿时效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银行贷款!只还本金 !利息十年未还 ,十年之后 银行突然来催收 我要起诉我 这官司我能赢吗十年以来从未催收过!十年后再起诉,是否过了有效期?亲,,胜诉几率不高。

贷款平台是很难同意只还本金的。

但如果逾期时间比较长,产生的利息非常多,在平台多次催收后可以尝试协商还款,把本金凑齐后打 联系贷款平台,说已经把本金准备好了,利息实在是还不起,要是贷款平台同意可以马上就还款。

是的,欠款的法定追偿期,也称诉讼时效,分为两种情况:1. 约定还款日的,上诉期限为自还款日起2年。

2. 约定清偿日期的,权利人主张追偿时,追偿期限为二年,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规定的清偿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二年。

逾期不追偿的,贷款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追偿,追偿时效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亲亲 你好[心],,银行还可以用借款一万起诉我吗;亲亲 本金和利息虽然同属于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人权利,诉讼当事人和法律关系也是同一的,但不能因此认为分别就本金和利息提起诉讼请求是同一诉讼请求。

十年前在信用社贷款一万催收时说只还本金不还利息,现本金已还清,银行还可以用借款一万起诉我吗亲亲 你好[心],,银行还可以用借款一万起诉我吗;亲亲 本金和利息虽然同属于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人权利,诉讼当事人和法律关系也是同一的,但不能因此认为分别就本金和利息提起诉讼请求是同一诉讼请求。

亲亲;利息是指资金所有者由于借出资金而取得的报酬,它来自生产者使用该笔资金发挥营运职能而形成的利润的一部分。

利息是资金时间价值的表现形式之一,从其形式上看,是货币所有者因为发出货币资金而从借款者手中获得的报酬。

就是还是可以起诉我?亲亲是的。

法律分析:1、银行会采取一定的催收措施,在初期 通知的时候,如果贷款确实还不上可以向银行说明自身的实际情况,尝试申请展期,这个视不同银行规定而定;2、逾期90天以上,情节严重可视为恶意逾期,银行的催收也可能会给自己和家人造成生活压力,影响个人以及家庭的正常生活;3、在逾期收费上,会有一些例如违约金、罚息等的支出,具体需要按合同约定的收取,不同的机构不同的贷款产品,收取的违约金或罚息不尽相同;4、对个人征信记录造成影响,不良的信用记录对以后的房贷车贷等贷款,以及信用卡的办理成为阻力;5、如果因贷款还不上而被起诉到法院,在法院判决执行之后依旧未还款的,可上报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俗称“老赖名单”,会被禁止乘坐飞机高铁等出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贷的银行的钱不可以只还本金不还利息。

利息是银行的主要收入之一,所以向银行贷款不还利息肯定是不行的,如果贷款人无力偿还的,可以分期偿还本金和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 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信用贷逾期可以协商只还本金吗,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查阅本站其他法律知识。

家在深圳声明:资讯来源于网络,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投诉
最新文章
随机看看
szhome.com
家在深圳 ©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1009096号

友情链接: 中国天气网 康巴传媒网 深圳之窗 综合资讯 逾期法律频道 家在深圳 逾期频道 老友网 地宝网 家在深圳 法律栏目 厦门房地产联合网 逾期频道 法律栏目 律师网 综合资讯 河南县域经济网 上海热线 乌有之乡 家在深圳 逾期频道 深圳房地产信息网 逾期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