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五万的信用卡逾期变成二十多万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法律分析:1、是否构成刑事犯罪,要看信用卡欠款的时间和本金金额;2、如果欠款的本金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应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3、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信用卡欠款 后果个人会有 不良信用记录 ,对以后的贷款、办卡等都会产生影响刑法规定的恶意透支,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构成 信用卡诈骗罪 ,要 承担刑事责任 。
而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妨害信用卡管理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信用卡 欠款20万 元属于数额巨大,依法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在被追究刑事责任后,仍有归还信用卡欠款本金、利息及罚息的民事责任。
你小心,五年后会累计欠款几百万人民币的!网上太多这种案例了! 信用卡透支2万没还 两年后居然要还20万 由于个人开办的公司生意不好,临时资金周转不过来,为了按时还房贷月供,2004年,广州的关老伯在不同银行开了好几张信用卡,用提现的方式来还房贷,而等信用卡还款日快到时,关先生又从另一张信用卡上提现,按最低还款额还这张卡的钱。
但在2007年6月,生意一直没有起色的关老伯连信用卡的最低还款额也还不上了,便停止了还款,其中在某股份制银行开办的一张信用卡透支额度为2万元。
最近,银行方面给关老伯寄送的对账单显示,其应还款额已超过19万元。
银行还寄来一张“信用卡恶意透支催收函”和一封“律师函”,表示关先生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欠款如不及时清偿,将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公安机关举报。
也就是说,关老伯两年多前透支的2万元,如今利滚利,已达到了19万元。
“估计11月的对账单出来后,欠款总额要超过21万元了!”关老伯一筹莫展,“我现在没有任何收入来源,要我还透支的2万元,我还能想想办法,要还20多万元,我根本不可能还得上。
” 记者初步计算了一下,以这种每月大约11.5%的复利递增的话,再过16个月,关老伯的欠款就将达到108.46万元。
快报帮你揭开“超级驴打滚”之谜 2万元的欠款两年后为何会变成20万元?很多网友都表示不解,“即使高利贷2万元也滚不到20万呀!”那么信用卡欠款为何会滚出这么多的利息?记者昨日进行了深入采访,揭开了不及时还信用卡将被罚收高额费用的面纱。
根据关老伯的信用卡记录,截至2007年6月12日的账单日,关老伯信用卡欠款还只有20265元。
然而今年10月的账单却显示,关老伯应还款已超过19万元。
其欠款之所以膨胀得这么快,主要来自透支利息和各种费用。
如其10月的对账单显示,虽然卡已被冻结为死卡,但是当期产生的收费就高达18835.66元,其中应缴的滞纳金为8560.76元,超限费为7988.85元,利息为2286.05元。
那么如果信用卡透支不还,银行究竟会对持卡人收取哪些费用?各项收费标准又是多高呢? 昨天交行、广东发展银行等南京多家银行卡部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像广州这位市民这样,利用信用卡透支取现,那么持卡人会被收取以下四项费用。
首先,透支取现手续费,各家银行收费标准不一,一般是按取现金额的2%~3%收取。
假设从信用卡中透支取现2万元,那么手续费就得400~600元。
其次,透支取现要收利息,每天万分之五,而且是没有免息期的。
透支2万元,每天就得付10元的利息。
第三个是滞纳金,如果持卡人连最低还款金额都没还上,那么就要被收取滞纳金,按照5%~10%收取。
打个比方,透支额为2万元,那么最低还款额一般在10%即2000元左右,如果账上没还钱,那么就要按最低还款额2000元的5%~10%收取,也就是100元~200元。
此外,还有一项超限费。
假设信用额度为2万元,但是你因为欠各种费用,已经欠下银行3万元了,那么你就超限1万元了,银行就要按1万元的5%收超限费也就是500元。
最为关键的一个原因是,信用卡计各种费用是按复利计算的。
“也就是说如果持卡人不及时还款,那么下个月,他的手续费、利息、滞纳金、超限费都会累进本金计算复利。
所以才会越滚越大。
” ■质疑 为何发卡时银行不加强审核? 不少市民表示,银行在发卡时为什么不对持卡人的收入情况进行核实?“如果办卡时审核严一点,不至于会出现2万欠款滚成20万元的现象吧。
” 南京一家股份制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银行在办卡时其实很无奈,一方面是各家银行信用卡竞争太激烈,“另外一方面,现在收入证明根本证明不了什么问题,现在办卡时都是现场填写个人收入水平。
而国外是从纳税额来判断信用额度的,在中国还做不到。
”另外一家银行卡部负责人称,“我们在征信系统中只能看到他有哪些信用卡,有没有逾期记录,但是看不到每张卡的授信额度的。
” 信用卡的利息为什么比高利贷还高? 一位网友称,民间所谓的高利贷,一般都是4个点的月息,也就是借1万,每月的利息是400元。
多一点的就是6个点。
“就按6个点来计算,借高利贷1万元,1年的利息是7200元,信用卡的利息为何比高利贷还高狠了?”而另外一位做高利贷的网友称,“银行比我高利贷还狠,别人借我两万,两年后才96800元。
银行是20万,够狠!” 南京一家银行卡部负责人称,这么极端的例子在南京他们还没有碰到过,“之所以利滚利越滚越大,最主要的原因是复利。
因为这个客户每月所欠下的利息、滞纳金、超限费等费用,下月都会和本金累到一块计算复利。
而复利的作用是很惊人的。
” 为什么卡被冻结银行还收利息? 南京一家银行卡部负责人称,一般来说,如果客户信用卡超过30天不还的,银行会先短信或 催收,如果60天至90天不还款,银行会打 催收并发律师函给客户,如果时间再长就要上门催收,不见效要走法律途径解决。
至于信用卡已经被冻结了,但是银行为什么还利滚利收利息这一问题,南京一相关人士表示,如果账户欠款还不上了,个人应该主动找到银行,商量是否可以停掉利息,然后协商好在一定期限内还款、每期还多少。
信用卡透支2万两年变20万 简直比高利贷还黑 网友:吴杭民 两年前,广州的关先生在某银行开办的一张信用卡透支额度为2万元,关先生一直没有还上。
最近,银行方面给关先生寄送的对账单显示,其应还款额已变成20万元,关先生表示无能为力。
2万元变成20万元,这不是高利贷吗?相关新闻详见本报A24版 ◎跟帖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关先生信用卡透支,当然逃脱不了相关的民事责任,可是透支2万元两年变20万元,这十倍的“雪 ”滚得真是令很多人着实诧异,难怪有网友说,银行比放高利贷的还狠!有人还“热心”地为关先生算了一笔账,以每月大约11.5%的复利递增的话,再过16个月,关老伯的欠款就将达到108.46万元! ◇有人几年前在银行开户时存了50元,后来想起来时去查被告知,卡里面早没钱了,反倒欠银行一笔年费。
这不算“霸王条款”? ◇存了钱都得倒欠银行的,你要是欠了银行的钱,银行方面当然有一大堆的“章程”、“条例”等充足的单方理由来支持透支2万元两年必须还20万元、几年后则要还百万元之巨的残酷现实。
但是,透支利息1.5%+滞纳金5%+超限费5% 债务每月递增11.5%,这样的计算 ,是否合法合理呢? ◇如果是在银行存2万元,2年后能拿到多少利息?那为何向银行借钱,就得以十倍的“雪 ”滚得令人触目惊心?银行当然有自说自话的规定,但这不算“霸王条款”吗? 谁来说句公道话呢 ◇信用卡用户透支后,银行有没有尽到通知义务?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民众信用卡透支并非都是恶意为之的,而银行在未及时尽到通知义务的同时,就将透支用户草率、“秘密”地打入信用“黑名单”,也早就被舆论和民众质疑。
只可惜,民众在银行面前,始终是弱势的,在“霸王条款”面前,我们几乎只能默默地逆来顺受。
◇透支2万元两年变20万元,让我们领教了“霸王”风采,恐怕也只能发发牢骚。
谁来为“疑似遭遇高利贷”说句公道话、主持正义呢?(半岛网 城市信报) 两万滚成20万 银行比黄世仁还牛? 因无力偿还信用卡上的透支金额,最近,61岁的关老伯麻烦缠身,2年多前透支的2万元,利滚利,如今滚到了20多万元的天文数字。
驴打滚,利滚利,这本是高利贷的一种,解放前,不少人被“驴打滚”搞得家破人亡,杨白劳便是其中的一个,如今,关老伯出现了,不过与解放前杨白劳不同的是,搞得关老伯债台高筑的不是黄世仁,而是某家银行。
作为金融机构的银行,利息自然不会超过国家的规定,否则就是高利贷。
但是,国家的金融规定“道高一尺”,银行“魔高一丈”,把利息化整为零,什么透支利息、滞纳金、超限费,一起累加起来,月利息居然高达11.5%,并且每月递增,以致区区2万元在短短两年多时间居然滚到20多万,假如再滚16个月,将滚到百万元之巨。
如此算来,在一个特定的时间段里,某银行的利息居然比“驴打滚”高利贷还高,某银行居然比黄世仁还牛。
当年,黄世仁向杨白劳逼债时,靠的是“黑恶势力”,而如今这家银行,向卡奴讨债用的是法律,这就出现一个问题――在法律和人情面前,法院到底站在哪一方呢? (陈强)(新安晚报) 利滚利2万变20万 惩罚信用卡透支也应合理有度 用卡透支两万元,两年后就成了20多万。
但是,人家银行可是按章办事,每一笔账都有据可查。
该银行规定: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未全额还款,“应支付透支款自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到账日的透支利息”,日利率为万分之五;透支利息“按月计收复利”。
按每月30天计算,透支利息为每月1.5%。
此外,持卡人未还最低还款额时,对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还应按月支付5%的滞纳金。
持卡人超过信用额度使用时,对超过信用额度部分,应按月支付5%的超限费,且不享受最低还款额待遇。
也就是说,在停止还款的情况下,这三项费用加起来,每月支付的费用高达11.5%,而且每月计复利。
账虽然不错,但足以让人吃惊。
我们会惊呼:罚得太多了,太狠了。
这种对信用卡透支的惩罚是否过度了呢?难道因为透支者犯了不讲诚信的错误,就可以让他们承担无限责任吗?如果这个逻辑成立,是否就可以宣布对一切小偷小摸者判死刑? 我们说银行对信用卡透支者的惩罚过重,可以有两点比照: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否则,即使在借条上写明了,法律也是不予保护的。
信用卡透支者付费达到每月11.5%,大大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可见实在是高了;二是,进行二审的行政强制法草案明确:“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两万元两年后变成20多万,居然是本金的10倍,显然也是太高了。
既然连民间借贷都有限制,那么对信用卡透支者的惩罚显然也应有章可循、合理适度。
殷国安(江苏 职员)(重庆时报) 刷信用卡刷成“老赖”银行也有责任 一卡在手,可以刷卡消费,可以透支现金,不用担心带钱不方便,出门在外即使没钱也可以不耽误办事,这就是信用卡的魅力所在。
简而言之,信用卡就是个人以信用作保证,银行方面给大家提供的便利一种有效方式,同时也是时代的发展。
现代人的生活已经离不开信用卡,各银行也把发展的信用卡用户当作一项主要业务来开展,拥有信用卡的客户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多,不少人拥有多家银行的信用卡,一些人就如新闻中的关老伯那样甚至拥有很多信用卡,用透支的钱还另一张信用卡的透支,花的不是自己的钱,却能得到购物等方面的享受,美其名曰“以卡养卡”,其实不然,信用卡是面“双刃剑”,刷卡、透支都要按照规定进行,一旦疏忽或者其他原因就很可能会给持卡人带来一些消极影响,很多人其实是知道这个道理的,但是信用卡这么多,银行方的监管又不是很严格,以至于因为还不了钱而成了“老赖”。
透支了2万元,两年时间成了20万,从数字来看有些惊人但却是确实存在的,因为相关的制度和规定已经很明确,透支有风险,逾期不还风险更大,作为信用卡的持卡人应该知道这一点,但是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持卡人并不清楚信用卡的风险,只知道可以透支,却不很清楚透支不还钱的后果,银行方除了等到数额巨大时走法律程序,将“老赖”告上法庭外没有其他的预防监督机制,这对信用卡客户来说是不公平的。
银行方为了多办卡,他们也不愿失去客户,以至于信用卡发行没有了约束力,只要想办,只要条件符合,不管办没办过,不管是不是其他银行的客户,信用卡照发不误,要知道,办信用卡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银行方作为专业机构应该把好关,不能只把眼睛盯着别人,发卡的时候大大方方,出现了透支不还就追讨债务。
(红网) 改改“滚雪 ”式信用卡计息方式 信用卡免息透支的功能如果运用不当,其高额的透支利息和各种费用可能会使使用者陷入债务危机。
因为无力偿还信用卡上的透支金额,最近,61岁的关老伯麻烦缠身,两年多前透支的两万元,利滚利,如今滚到了近20万元的天文数字。
按照银行的算法,“应支付透支款自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到账日的透支利息”,日利率为万分之五;透支利息“按月计收复利”。
按每月30天计算,透支利息为每月1.5%。
此外,持卡人未还最低还款额时,对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还应按月支付5%的滞纳金。
持卡人超过信用额度使用时,对超过信用额度部分,应按月支付5%的超限费,且不享受最低还款额待遇,2万元透支额度两年后应缴纳近20万元。
因此,银行向老汉追讨19万余元是有依据的,一分钱也没多收。
但问题恰恰在于这种形式上的“正义”,却未必是实质上的“正义”。
试想,一个人就算借款2万元,但两年就要偿还近20万元,几乎翻了十倍!这样的结果难道是公平的吗?在旧社会,地主老财给长工放高利贷时,是要“利滚利”、“滚雪 ”的。
因而,长工们一旦借了高利贷,就没有一个不倾家荡产甚至卖儿卖女的。
我们的银行虽然有的是私营股份性质,但其依然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部分,其本质应是服务和便民,而不是以“牟利”为目的。
但事实上,像上述老汉透支信用卡两万,两年后滚到20万元一事,与“滚雪 ”式的高利贷计息方式又有何区别? 银行或者感觉很“委屈”,或者也认为“罚息”越多越重越有利于还款,但以这种理念之下的借贷行为,却有可能对社会公平正义造成严重戕害。
因此,就应该尽快对不完善和“不正义”的借贷计息方式进行调整和更改。
首先,应该设计一个比较合理的计息方式、“复息”和滞纳金比例,既要让借贷者不敢违约也要体现银行服务社会的理念。
其次,银行在类似的服务上应多一些“人性化”。
不要“恶意”或不闻不问地等到借贷者的债务额度已经“高不可攀”了,才想起“提醒”、才想起 。
银行不是“杨白劳”,与客户是利益共同体而不是“敌对者”。
早一些催促欠款的工作,多为客户利益着想些,断不至于导致今天的被动。
毕晓哲(河北 职员)(北京青年报)。
现在这个事情多了,有个女孩就是还不起信用卡的钱自杀了。
死前欠了100W,这事多了去了。
五万的信用卡逾期变成二十多万,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查阅本站其他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