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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乎楼市的又一大事来了!2020年12月31日,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建立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
这是继前不久监管部门出台“三道红线”房企融资新规后,房地产金融政策再出重磅新规。
《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通知》明确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机构覆盖范围、管理要求及调整机制。
综合考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机构类型等因素,分档设置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对超过上限的机构设置过渡期,并建立区域差别化调节机制。
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近日撰文指出,目前,我国房地产相关贷款占银行业贷款的39%,还有大量债券、股本、信托等资金进入房地产行业。
可以说,房地产是现阶段我国金融风险方面最大的“灰犀牛”,要坚决抑制房地产泡沫。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在 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下,房地产长效机制实施取得明显成效。
根据 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的要求,央行、银保监会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研究制定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以提高金融体系韧性和稳健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同时,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内在约束,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制造业、科技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小微、三农等薄弱环节融资,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对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表示,从宏观角度看,《通知》旨在落实“房住不炒”的房地产长效机制,利于优化资金配置,减少资金过多的进入到房地产领域。
从银行体系看,利于降低房地产体系可能给银行业带来的潜在系统性风险,正如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房地产是现阶段我国金融风险方面最大的’灰犀牛’,房地产贷款占比太高会也会给银行带来风险。
此外,《通知》对不同类型银行、不同区域实施差异化管理,意在引导不同银行进行差异化发展,如城商行、农商行等地方中小银行的占比上限要低于大行,体现出监管希望地方中小银行回归本源,更多支持当地实体经济的政策意图。
分档设置上限水平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是指,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中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其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应满足央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于央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相应上限。
央行、银保监会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机构类型等因素,分档设定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
管理要求的设定综合考虑了银行类型、存量房地产贷款业务现状及未来空间。
同时,为体现区域差异,确定地 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时,可以有适度的弹性。
管理制度还设置了过渡期,以保证政策的平稳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管理要求以法人(不含境外分行)为单位设定并执行,对全国性银行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不单独设定要求。
《通知》规定,央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同所在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可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结合所在地经济金融发展水平、辖区内地 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具体情况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特点,以本通知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为基准,在增减2.5个百分点的范围内,合理确定辖区内适用于相应档次的地 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
央行、银保监会将对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确定辖区内地 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为配合资管新规的实施,资管新规过渡期内(至2021年底)回表的房地产贷款不纳入统计范围。
同时,为支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住房租赁有关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占比计算。
央行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央行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住房租赁金融业务有关意见,并建立相应统计制度,届时对于符合定义的住房租赁有关贷款,将不纳入集中度管理统计范围。
新增房贷增速将受影响实际上,今年以来,就有一些银行进一步放缓了新增房企开发贷增速。
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此前了解到,有银行压缩了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投放规模,还有银行部分区域性分行因仅用半年时间就把全年的个人按揭贷款投放额度用完,使得后续该地区新的个人按揭贷款投放要靠存量移位再贷。
央行数据显示,2020 年三季度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 48.83 万亿元, 同比增长 12.8%,比上季末低 0.3 个百分点,连续 26 个月回 落;前三季度增加 4.42 万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增量的 27.2%,比上年全年水平低 6.8 个百分点。
曾刚表示,从分档设计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上限水平看,预计超出上限的银行不会太多,总体看对存量房地产贷款来说,调整的压力较小。
但《通知》的主要影响是未来的新增房地产贷款增速会受限,例如,前几年个人房贷增速显著高于平均贷款增速,对于接近上限或已经超标的银行来相关贷款的新增投放增速会放缓。
央行有关负责人也表示,2019年以来,央行、银保监会已就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开展了广泛调研,与金融机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相关指标设定充分考虑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情况,并采取了分类分档、差别化过渡期、区域调节机制等多种机制安排。
目前,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符合管理要求,央行、银保监会将要求其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保持房地产贷款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基本稳定。
“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指标对存量房贷的调整压力并不大,因为只要银行保持现有房贷余额不变,随着分母的贷款余额总规模不断提升,该指标自然会下降。
但对于接近上限的银行来说,该指标就会影响其新增房贷投放规模,这意味着未来部分银行的新增房贷增速和个贷增速不能超过平均贷款增速,否则相关占比还会进一步提升。
”曾刚称。
银行需制定过渡期业务调整方案当前超出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过渡期业务调整方案;
符合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央行、银保监会将密切监测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业务开展情况,对异常增长的,将督促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校正。
具体来看,2020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
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4年。
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的业务调整过渡期分别设置。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稳妥有序整改过渡,充分考虑不同银行的情况不同,《通知》提出,业务调整过渡期结束后因客观原因未能满足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经央行、银保监会或当地央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评估后认为合理的,可适当延长业务调整过渡期。
“对于超出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要求其合理选择业务调整方式、按年度合理分布业务调整规模,确保调整节奏相对平稳、调整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个别调降压力较大的银行,通过延长过渡期等方式差异化处理,确保政策平稳实施。
”上述负责人称。
北京市银行业协会已出台个人住房贷款自律公约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获悉,北京市银行业协会已正式印发《北京市银行业协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自律公约》,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
公约从内控制度、风险管理、尽职调查、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合作机构监督、公平竞争、优质服务等七个方面对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提出自律要求,同时也对银行开展的关于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业务的做出了自律要求。
针对公约出台的背景,北京市银行业协会表示,目前北京地区会员银行开展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主要存在两个突出问题:
一是,自北京市开展房地产市场调控以来,相关 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出台了多项涉及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调控政策,但各家会员银行对政策的理解不尽相同,造成部分银行在政策执行尺度的掌握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二是,近年来北京地区房地产市场中,二手房交易的市场占比逐年提升,房地产中介机构在二手房交易中成为关键环节,个别银行为争揽客户而向中介“返点”、“返费”的现象死灰复燃。
在统一房贷政策尺度方面,《公约》规定:
住房贷款记录不区分本市、非本市;
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
对首付款资金来源进行实质性审核,不得使用“首付贷”等金融产品加杠杆、挪用其他个人类贷款资金或信用卡融资用于支付首付款;
涉及一手房的个人住房贷款其所购房屋必须是主体结构已封顶的住房;
必须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等。
在涉及“返点”、“返费”问题方面,《公约》规定:
银行不得向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中介机构(含关联机构)及工作人员支付或变相支付财物从而获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并明确规定:
支付或变相支付佣金、介绍费或其他性质类似的费用;
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服务,或出租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和设备;
替其支付、承担应当由其自己承担的支出或费用;
以超出正常价格或不合理方式等使用其提供的服务;
租用其办公场所或渠道(含线上、线下)向购房客户营销本行业务等方式均在禁止范围之内。
据了解,此次《公约》的出台得到了业内银行的广泛支持,目前北京地区开办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43家银行均已签署公约承诺函。
部分银行表示,《公约》的出台有助于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竞争回归到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方面上来,从而改变过去单纯依靠“返点”、“返费”和放松政策执行尺度的市场竞争局面。
8月23日上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同步在官网发布消息称,8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重点房地产企业座谈会,研究进一步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
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交易商协会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部分房地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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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官网会议指出,为进一步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增强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市场化、规则化和透明度,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在前期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重点房地产企业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
多位地产行业研究分析师认为,此次座谈会议的目的依然是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
“不断重申房住不炒的定调,我觉得还是给予市场一个比较稳定的预期。
”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表示。
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8月中上旬,房地产行业信用债发行规模高达261亿元,在年内处于高位。
年内房企累计已经发行债券811只,合计融资额高达6242亿元。
“特别是最近几天,房企密集发布大额融资,整体看,7月来,房企融资刷新了历史同期记录。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房企融资井喷是出现增加融资规则的主要原因,座谈会的召开是为了避免房企过度融资,出现金融风险。
从房企融资看,房企越来越重视境内融资。
7月单月房企融资超过700亿元,而且呈现利率降低,数量增加的趋势。
新的融资管理规则,或许会加大房企的合作。
一家上市房企预计,具体的细则会更多体现在窗口指导。
他说,目前,所有涉房类企业发债只能借新还旧,接下来去申请发债时,看批文怎么给可能就知道各监管部门态度了。
他同时表示,从2017年调控到现在,很多房企应该都有所准备。
另一家房企的首席财务官也对澎湃新闻表示,“发债再融额度的审批已经在打折扣了。
但我觉得这样对房企适度、健康发展是有好处的。
上半年投放了十多万亿的额度有些超投了。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次会议核心点在于,首次从房企的角度谈了长效机制,这样长效机制的工作就更加饱满了,包括市场、监管和企业。
所以这不是简单打压开发商,而更多是希望从融资角度去看开发商未来融资和发展。
会议继续强调稳地价等内容,依然有助于稳定后续房企拿地。
比“房企或会加大合作”的看法更进一步的,则是“行业或加速洗牌”。
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潘浩表示,被新规限制融资的房企有可能延迟或取消近期土地投资计划;
融资收紧使房企销售回款端压力骤升,房企大概率将启动“加速销售模式”。
中小房企受波及程度要远大于规模房企,且中小房企自身抗风险能力不足,在新规影响下,融资受限,有可能选择 全部、部分股权或土地资源。
而从长期看,去杠杆、降负债、预防系统性金融风险是确保房地产金融市场平稳健康的重要保障,房企或早或晚都将面临这一道必考题。
潘浩认为,调整负债结构无论如何势在必行。
去杠杆、降负债是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面临的课题,也符合 政策导向,因此“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的发展模式或将逐渐退出企业战略。
其次,财务指标不能实现短期迅速调整,需要长期的债务结构优化。
而拆分业务板块上市、合作开发、多元化模式等也正是目前房企采取的长期应对风险的方式。
会议强调,市场化、规则化、透明化的融资规则,有利于房地产企业形成稳定的金融政策预期,合理安排经营活动和融资行为,增强自身抗风险能力,也有利于推动房地产行业长期稳健运行,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此外,会议还就完善住房租赁市场金融支持政策体系,加快形成“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等进行了研究。
卢文曦表示,最近长租公寓方面有一些由金融产品引发的乱象,比如租金贷,市场秩序有了一些变动,在座谈会中也提到了这一块,后续肯定会有一个慢慢规范的过程。
此前,市场传言,监管部门为房地产企业财务指标划定“三道红线”,严格落实“房住不炒”,意在通过管控房企有息负债增长情况,管控房地产行业杠杆水平,筑牢房企安全底线。
中国指数研究院对三道红线进行了解释。
红线1:
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大于70%;
红线2:
净负债率大于100%;
红线3:
现金短债比小于1.0倍。
中指院认为,与以往政策不同,“三道红线”将实现对融资激进企业的精准管控,防范企业风险,倒逼企业理性投资,间接引导土地市场逐步回归,推动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在“房住不炒”调控主基调下,房地产行业“稳”字当头。
当前,房地产行业融资监管趋紧,为了避免房地产企业密集、高息进行融资,导致行业出现大面积的债务风险,监管部门开始考虑区别管控房企有息负债增长情况,监管更加精细化。
“三道红线”制度能够强化行业中杠杆水平不高、财务稳健的地产企业优势,改变行业的长远预期,更有利于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根据“三道红线”触线情况不同,试点房地产企业分为“红、橙、黄、绿”四挡。
以有息负债规模为融资管理操作目标,分档设定为有息负债规模增速阈值,每降低一档,上限增加5%。
有息负债规模将以2019年6月底为基础,如果房地产企业:
“三线”均超出阈值为“红色档”,有息负债规模不得增加;
“二线”超出阈值为“橙色档”,有息负债规模年增速不得超过5%;
“一线”超出阈值为“黄色档”,有息负债规模年增速不得超过10%;
“三线”均未超出阈值为“绿色档”, 有息负债规模年增速不得超过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