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利息能否减免印花税怎么办,逾期的自救办法

中国银行 2023-10-24 09:23:24

分期利息能否减免印花税会带来哪些后果?分期利息能否减免印花税,会起诉吗?了解银行逾期解决 、法律风险等相关信息。

印花税虽然是一个小税种,但是企业在实际运行的过程中,同样不能忽视。

分期利息能否减免印花税怎么办,逾期的自救办法

对于企业来说,只要是涉税事项,都没有小事!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2年第10号公告可知,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印花税。

需要注意这里面不包括证券交易印花税。

2、“资金账簿”的印花税在2022年1月1日 6月30日之间减半征收,即按照0.25‰的税率计算印花税。

这里需要注意,不是说从2022年7月1日开始,“资金账簿”的印花税税率将会发生变化,而是说从2022年7月1日开始,“资金账簿”的法定税率就是0.25‰了。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将会从2022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印花税征税范围?印花税的征税范围是在我国境内书立或领受的各种应纳税凭证。

它是通过印花税税目体现的,凡列入税目的属于征税范围,未列入的则不征税。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各类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筑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具体包括财产所有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权等转移书据。

另外,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 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3)营业账簿。

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簿。

营业账簿按其反映的内容可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

记载资金的账簿,是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账簿,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账簿。

其他账簿,是指除上述账簿以外的账簿,包括日记账簿和各种明细分类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 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等。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如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

根据税收管辖的属地原则,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仅限于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的凭证,而且包括在境外书立、领受但在我国境内使用,在我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凭证。

综上所述,个人依据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印花税即使是一个小税种,但也要注重它,将应当上缴的税上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主席令第八十九号)(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十三条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第十五条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证券交易完成的当日。

2022年印花税减半征收政策是对纳税人设立的资金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征收的印花税减半,对按件征收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收范围如下: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可以免征印花税的凭证如下:
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 、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 、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 、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7、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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