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社保逾期一个月滞纳金多少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滞纳金计算规则: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 滞纳金(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滞纳金天数计算 :滞纳金计算止日期 滞纳金计算起日期+1;滞纳金计算起日期:取结算日期的第二个月1日开始计算;滞纳金计算止日期:取生成申报表补缴生成日期的前一天。
据相关规定,长时间未缴纳保险费,超过6个月后就会产生滞纳。
例如,如果一名员工在二月份享受社会保障,则该单位应支付的费用为800.21元,个人应缴的费用为200.56元,总计1000.77元。
滞纳金为1000.77 33 0.0005 16.51(元)。
但是,每个城市的政策都不一样,滞纳金的支付也将有所不同。
具体的收费标准应根据当地政策计算。
相关的用人单位如果说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那么也可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是补足,并且要自欠缴之日起,也可以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说逾期仍不缴纳的,也是可以由有关的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的三倍以下的罚款。
滞纳金计算方式如下:每月应该缴社会的保险费×欠缴的天数×万分之五 滞纳金(一般来说,可以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滞纳金计算的日期一般会从取结算日期的第二个月的1号开始计算。
滞纳金计算的停止日期是,取生成申报表的补缴生成日期的前一天。
滞纳金的天数计算 :滞纳金计算的停止日期 滞纳金计算的开始日期+1。
社保滞金的缴纳需要注意什么(1)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的主体是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给予罚款的主体是有关行政部门。
如果是社保经办机构征收的,由于其是事业单位,没有行政处罚权,故应当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2)滞纳金属于间接强制执行,是一种敦促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手段,其征收标准应当适度、合理,既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
关于滞纳金的起算时间点,应当是自欠缴之日起即加收滞纳金。
(3)经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助,用人单位逾期仍不缴纳或者补足的,处以罚款。
这里的“欠缴数额”是用人单位所欠的社会保险费金额,不包括滞纳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分析:社保滞纳金每天将额外收取0.05%的罚款。
1至3月滞纳金从3月起计算,3月滞纳金从5月起计算。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缴。
用人单位自违约之日起,如果逾期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欠缴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保滞纳金的计算公式:每月应付金额 欠款天数 五十分之一(保留两位小数)。
例如,如果一名员工在二月份享受社会保障,则该单位应支付的费用为800.21元,个人应缴的费用为200.56元,总计1000.77元。
滞纳金为1000.77 33 0.0005 16.51(元)。
但是,每个城市的政策都不一样,滞纳金的支付也将有所不同。
具体的收费标准应根据当地政策计算。
160;从未缴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未缴的,处以两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社会保障滞纳金是指用人单位必须按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障保险,如果不按时缴纳,可以补缴,但需要缴纳滞纳金,即社会保障滞纳金。
用人单位未按时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充,从未缴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未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以两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1、自2011年7月1日起,对用人单位新发生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据其欠缴金额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欠缴费之日起,按日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这是每天都要计算进去的,如果每月按照勇敢900元来说,按照上面所得到的时间也就是10个月,一共300天是怎么算呢?第一个月到缴费那天一共是10个月,那么900乘0.05%乘300(天数)第二个月到缴费那天一共是9个月,那么900乘0.05%乘270(天数)以此类推,最后一个月,也就是30天,然后将所有的月份加起来。
社保滞金的缴纳需要注意什么(1)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的主体是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给予罚款的主体是有关行政部门。
如果是社保经办机构征收的,由于其是事业单位,没有行政处罚权,故应当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2)滞纳金属于间接强制执行,是一种敦促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手段,其征收标准应当适度、合理,既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
关于滞纳金的起算时间点,应当是自欠缴之日起即加收滞纳金。
(3)经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助,用人单位逾期仍不缴纳或者补足的,处以罚款。
这里的“欠缴数额”是用人单位所欠的社会保险费金额,不包括滞纳金。
(4)本条的违法主体只有用人单位,不包括个人。
社保逾期一个月滞纳金多少,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查阅本站其他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