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钱起诉高管应该如何处理?了解公司欠钱起诉高管解决方案,了解公司欠钱起诉高管处理策略,避免逾期后果。专业解答逾期一天、五个月、一天等不同情况下的处理 ,包括逾期利率、逾期收费等问题。
法律主观:
依照 公司法 相关法律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已认缴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法人是公司股东之一,且认缴出资并持有公司部分股权时,当公司出现 债务 的情况,只要履行完出资义务后,就不会承担其他责任。
反之,则应当在未缴足数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需要强调的是,个人独资公司的法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和公司财务区分,出现自己挣钱,自己拿钱。
而没有单独 财务报表的情况时,当公司出现债务法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四款 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 诉讼 的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逾期问题分析结论:
1、公司设立时,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设立时的全体股东。
2、公司增资时,采用虚假方式虚报注册资本或虚假增资的,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虚假增资股东及未尽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高管等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3、股东出资后抽逃出资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