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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诉,并按接警员的询问如实回答公安机关需要了解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离婚官司起诉流程(一)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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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
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二)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三)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四)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五)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六)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七)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八)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九)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离婚官司收费标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如恶意透支金额低于5万元,则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如被银行起诉的也仅涉及民事责任,此时应积极联系银行尽快还清欠款及利息,如无法一次性全部还清,可与银行协商沟通分期付款,与银行达成庭外和解或促使银行撤诉;
如恶意透支金额超过5万的,且超过3个月的,有可能被判为信用卡诈骗罪,应在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偿还全部透支款息,争取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信用卡欠10万还不上被告如何处理信用卡欠10万还不上被起诉的,被告应积极应诉,并偿还欠款。
如果持卡人是恶意透支的,则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能会坐牢。
但是能在判决前偿还欠款和利息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如果不是恶意透支,也会被银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偿还欠款。
如果欠款人确实暂时没有能力偿还的,还可以与银行协商延期还款或者分期还款。
我信用卡有十万逾期已经三年该怎么办1、是否构成刑事犯罪,要看信用卡欠款的时间和本金金额;
2、如果欠款的本金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应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3、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
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有证据证明持卡人确实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除外: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提起公诉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诉;
在一审判决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但是,曾因信用卡诈骗受过两次以上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