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诉后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影响及处理方法

浦发银行 2023-11-13 22: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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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问题分析结论:
民事纠纷中,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如果债务人没钱赔偿或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待有履行能力后或随时恢复执行。

败诉后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影响及处理方法

如果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法院会终止执行。

只要不是终止执行的情形,申请人之后发现对方有可执行财产的,可以随时通知法院执行。

如果对方有工资,也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对方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 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被告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1、被告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 (1)如果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被告人逾期不履行判决书的,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经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被告确实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原告发现被告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随时再申请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债务人无力偿还借款,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吗 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偿还。

债权人在借钱给债务人时,要求提供担保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债务人不还钱时,能向担保人追偿,要求担保人代为偿还,所以债务人不还钱,当然可以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

但担保方式有两种,一是连带担保,二是一般担保,不同的担保方式,就需要采取不同的索偿措施。

1、担保合同约定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或对担保方式无约定、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债权人可自债务人逾期还款之日起,在担保期间内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

如果当事人未约定担保期间的,债权人可以自债务人逾期还款之日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还本付息。

若债权人未在担保期间或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还本付息的,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因此,建议尽早起诉 索偿为上策。

2、担保合同明确约定担保人承担一般担保责任的,债权人只有在尽最大可能向债务人追偿未果的情况下,才能要求担保人还本付息。

即经起诉至法院审判且经强制执行依然未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才能在约定期间或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

但下列情况除外: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无力偿还钱的,如果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经强制执行后,确实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可终结本次执行,债权人发现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随时再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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