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打 到了公司是一种不良信用行为,本文探讨了逾期的特征、原因和应对策略,同时介绍了对催收打 到了公司的解决 。
逾期问题分析结论:
如果消费者在申请贷款的时候,留下了自己工作单位的联系方式,那么催收是可以打 到单位的。
其目的只是为了得到关于你的联系方式和地点信息,还是为了和失联的消费者重新获得联系。
尽管催收可以打 到你的单位,但催收是不得向债务人外的其他人员透露债务人负债、逾期、违约等个人信息,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情形除外。
也就是说催收和单位其他人沟通的内容是被限制的。
但如果消费者申请贷款的时候,没有留单位 ,但催收还是把 打到单位了,这就是不合法的行为了。
法律依据:
《催收自律公约》 第十四条 从业机构无法与债务人取得联系时,为恢复与债务人联系,方可与债务人事先约定的联系人进行联系。
催收打 给单位不违法。
如果消费者在申请贷款的时候,留下了自己工作单位的联系方式,催收是可以打 到单位的。
债务催收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不得骚扰无关人员。
当催收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后,消费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 。
违法行为又称“无效行为”。
不合法行为的一种。
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与客观上不合法行为不同之处在于,行为人在实施该行为时主观上有过错,从而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受到侵犯。
主观上的过错指故意或过失两种主观状态。
根据违法性质,违法行为可分为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经济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等;
根据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违法行为可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犯罪)。
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条,且这四条必须同时具备:
1、违法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
行为人具备行政主体资格是行政违法的前提。
只有行政主体的行为才可能构成行政违法,非行政主体的行为不可能构成行政违法;
2、行为人负有相关的法定义务。
行政主体依法享有行政管理的权力,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某一行政主体负有的法定义务,并不一定适用其它行政主体。
因此要确定行政主体的行为是否构成行政违法,必须首先确定其是否负有相关的法定义务;
3、行为人具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
如果行政主体负有法定义务,那么没有履行或者承担这项义务的时候,才能构成行政违法。
也就是说,必须存在行政主体的行为,而且这种行为必须是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侵害了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主观过错是指行为人实施行为时所持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统称为“过错”。
法律依据《催收自律公约》第十四条 从业机构无法与债务人取得联系时,为恢复与债务人联系,方可与债务人事先约定的联系人进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