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信用卡逾期量是一种不良信用行为,本文探讨了逾期的特征、原因和应对策略,同时介绍了对2019年信用卡逾期量的解决 。
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三个方面来回答:
第一:
目前来说使用信用卡的很多,我也用着一张信用卡,是农行的信用额度是五万,平常买东西进货等等经常用到,还有的做大生意的,经常用信用卡里的资金来周转,非常的方便,不用向别人借钱,看别人的脸色。
第二:
欠信用卡一般不会坐牢的,办信用卡是自己的真实身份,由于做生意资不抵债最后倒了,还不起钱,这种情况要跟银行说清楚拿出证据,也说出自己以后的还款计划一般没有事情的。
如果是恶意的进行大额透支,然后挥霍尽了,最后人也跑了,肯定会坐牢的,还有就是利用虚假信息办理的信用卡,然后透支不还的是属于诈骗,被银行起诉后也是会被坐牢的。
第三:
我身边就有一个认识的人,他去年使用五张信用卡透支了近三十万元,由于疫情的原因饭店没有人去吃饭,时间长了倒闭了,钱也还不起,没有办法有多少还多少,最后银行也没有起诉他,他给银行里一份还款计划,然后去工作进行还钱,也不用坐牢。
据数据统计信用卡2019年逾期金额高达900亿元,肯定很多人欠款逾期,一般不会涉及刑事责任,故不用坐牢。
我来说说我自己吧,我目前也是一名负债人,欠款金额160多个,信用卡欠款就80多个,目前逾期1年6个月了,其中中信银行信用卡欠款最多,欠了26万的本金。
目前银行已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判决下来了,其他金额较小的目前为止没有起诉。
信用卡欠款属于民事责任,只要你开卡信息真实,身份证信息是你本人开户,本人消费,一般不会涉及信用卡诈骗。
所谓的要做牢都是催收威胁恐吓你,让你快速还款而已。
如果信用卡逾期长时间未还款,征信肯定不用说,肯定是花了,其次就是面临起诉的风险,起诉会涉及到诉讼费等,如果起诉后法院判决仍不还款,银行会申请强制执行,冻结名下银行卡,给自己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有钱不还,会被法院采取限高令等措施。
当然如果法院判决下来后仍无力还款,也可以与银行方面协商,说明自己的情况,如:分期还款、约定还款等等,只要银行方面同意,就不会对你申请强制执行,如果银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负债人应该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上报财产令等,不然有可能会被采取限高令,给自己的生活出行、工作等带来一定的影响。
至于信用卡逾期后,承担高额利息、违约金等不用担心,银行为了快速回笼资金,一般会与负债人协商一次性偿还本金,如果多次协商未果,才会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后应该积极到庭,提出利息、违约金超过国家法定利息,请求降息,一般情况下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最后, 信用卡欠款目前唯一要做的就是努力挣钱、努力工作,这才是真正解决欠款的唯一办法 。
希望你早日还清债务,加油 很多债务人在面临逾期的所想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会不会做牢。
负债了这么多,工资才那么多该怎么办。
以后该怎办。
首先来说说信用卡逾期了会不会做牢。
欠钱是民事纠纷。
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做牢的,只用形成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才会做牢还要是单张超过5万以上。
信用卡诈骗主要有4大种行为表现,明确规定在刑法196条中,分别是: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自己的信用卡。
列举了五种属于“恶意透支”的情形。
如果您信用卡欠款5万以上,并且逾期时间超过3个月,就会被银行起诉,在法院判决后,若拒不还款,就会坐牢。
因为欠款5万达到了信用卡诈骗的量刑标准。
另外,法院判决后拒不还款,您还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也就是俗称的老赖名单,一旦进入了这个名单,您以后就无法进行任何高消费,例如买车、买房、坐高铁、坐飞机等,都会受到限制。
信用卡逾期还款还将面临以下后果:
1、信用卡逾期滞纳金。
所谓信用卡逾期滞纳金,是指当持卡人未在到期还款日(含)前还款或还款金额不足最低还款额时,按规定应向发卡银行支付的费用。
2、逾期利息。
用户使用信用卡透支以后,一般有20多天到50多天不等的免息还款期,如果持卡人还款逾期,那么该持卡人上月的所有费用都不再享受银行的免息待遇,而循环日息高达万分之五,即年利率达到18%。
3、不良信用记录。
信用卡逾期还款记录会进入央行征信系统生成不良信用记录,我国个人征信记录已经实现全国联网,只要居民个人在银行办理过借贷业务、申领过信用卡,或为别人提供过担保等行为,那么就能在国内任何一家商业银行查到信用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