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有超前消费的习惯,将身边的钱花光之后就选择用贷款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消费欲望,等到还款的时候才发现实际的支出已经超出了自身所能承受的经济范围,导致还款逾期或者出现不还款的现象,今天小编白白就和大家来聊一聊易达金账户还款逾期。
这不属于信用卡诈骗,诈骗是指存心骗钱,有意躲债不还,这是刑事责任 你没有这样的现象,就算告到法庭也只是民事责任,顶多就是欠钱不还,算不上什么罪,不过可能会被法庭强制用已有财产充数还债,最严重就是如此,不会让你坐牢的。
楼上的不要随便吓唬人,你听说过民事责任坐牢的吗?比如夫妻闹离婚会坐牢吗? 这根本不是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不可能坐牢的,这是基本的法律常识,别人着急的时候就不要不懂装懂吓唬人。
如果你欠的钱实在一次换不上,但是有些财务收入的话,不如你和银行商量一下,能不能分期把钱还上,如果你练一点财务收入都没有,那么就比较麻烦了,可能会吃官司。
lincong198687 ,我再重申一次,恶意拖欠和无力偿还不是一个概念,完全不会坐牢,这是不存在刑事责任的,这在国外是可以申请个人破产的,破产之后一样是一点关系都没有的,当然十年内不能贷款是肯定的,绝不可能坐牢。
三个月以上只能通知当地银行走司法程序不会报警 。
小编补充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称银行两次催收3月未还为恶意透支。
1、在司法解释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
2、因为“恶意透支”这种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该行为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
3、这次司法解释明确了“恶意透支”的数额,“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4、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法院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既依法追究那些“恶意透支”的诈骗行为,同时又发挥法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尽可能地缩小刑事打击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
1.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那么本期关于“易达金账户还款逾期”等相关内容就是这么多了,小编小美认为不论是网贷业务还是信用卡业务都是一把双刃剑,我们在使用此类金融工具时应该充分发挥其经济价值,而不是滥用贷款业务导致还款成为自己巨大的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