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欠人家25万起诉我怎么办,我的经济状况一片凋敝,如何解决这个问题?通过本文了解欠人家25万起诉我怎么办的后果和应对 。
当事人欠钱被起诉没钱还,具体如下:
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
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要起诉债务人,那么在起诉后,需要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目的。
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法庭不予支持,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
如有能力偿还但拒不支付,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欠款诉讼的注意事项:
1、注意证据的收集;
须注意对于收集的证据要及时,一般是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否则,可能对方已超过举证期限而不予质证。
2、诉讼时效不应忽视;
如果债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
申请强制执行流程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
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 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
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欠钱一旦被仲裁的后果:
1、欠钱不还对方提起仲裁之后,如果情况属实,仲裁庭会支持对方的仲裁请求;
2、仲裁裁决书生效后仍然不履行的,那么个人名下的财产就很有可能会被法院强制执行;
3、如果在仲裁裁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都没有还钱,债权人一般也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4、欠债不还,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上约定仲裁,发生纠纷后,一方当事人就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5、如果借款合同上没有约定,且双方商议后不愿意达成仲裁协议,就只能到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当事人欠款被仲裁,债务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可执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欠钱被起诉没钱还,可以争取与起诉方协商处理。
债务人无力偿还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1、暂时无力偿还。
如属于这种情况,可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2、永久无力偿还。
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1、如果判决已经生效,未及时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则法院会对债务人进行司法拘留,但不会判刑;
2、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根据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院起诉欠钱的人没钱还的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起诉至人民法院,如果判决下来了,那么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让法院直接查对方财不进行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