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信用卡协商协议
一、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信用卡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的行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信用卡交易的顺利进行。
二、协商内容
1.信用卡持卡人应当按照约定的信用额度和信用卡使用规定使用信用卡,不得透支或超出信用额度。
2.信用卡持卡人应当按时偿还信用卡的欠款,如有逾期还款情况,应当按照约定的利息和罚款标准进行支付。
3.信用卡持卡人应当妥善保管信用卡及相关信息,不得将信用卡和密码等信息泄露给他人。
4.信用卡持卡人应当及时通知发卡银行如有信用卡遗失、被盗或被他人非法使用的情况。
5.发卡银行应当及时提供信用卡账户信息查询服务,并保护持卡人的个人信息安全。
6.在信用卡交易中如发生纠纷或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相关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7.信用卡持卡人应当按照约定的信用卡还款方式和时间进行还款,不得拖欠还款。
8.发卡银行应当及时提供信用卡账单和相关服务信息,确保持卡人对信用卡的使用情况了解清楚。
三、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可续签。
四、协议终止
1.协议有效期届满,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如不续签,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2.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经友好协商后依然未能达成一致,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处理信用卡账户余额和欠款。
五、协议争议解决
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相关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内容如有变更,双方应当及时协商确认,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2.双方应当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如有违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协议签署
甲方(发卡银行):______________
乙方(持卡人):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
以上为《平安信用卡协商协议》内容,双方应当严格遥守协议内容,并共同维护信用卡交易的顺利进行。希望双方能够诚信合作,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