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丈夫欠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我的经济状况一片凋敝,如何解决这个问题?通过本文了解丈夫欠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的后果和应对 。
预防性质的自保之道1.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婚内个人名下债务由个人承担。
2.不在丈夫欠债的借款协议、欠条、借款担保书等债权文书上签字。
只要做到了这两点,大部分的丈夫对外所欠的不可控的债务就不用妻子承担连带的还款责任,从而达到了自保的目的。
债务发生后的自保 1.举证证明该笔债务自己不知情,自己没有在相关债权文书上签字且事后也没有对该笔债务追认。
此时,如果该笔债务确属丈夫隐瞒妻子所借的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一般不会让妻子承担还款责任。
2.举证证明丈夫的该笔钱款用于其个人用途,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如果证明成功,也不会承担还款责任,从而达到自保的目的。
3.举证证明属于丈夫的 债等非法债务。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债不受法律保护,妻子自然不用替丈夫承担还款义务。
做好了以上几点,丈夫欠债就不用妻子偿还,从而达到了自保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丈夫欠债太多无力偿还,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可以不承担偿还责任。
具体如下:
1、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