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宽限期如何处理?该怎么协商?你必须了解的简述宽限期解决方案。不同情况下,逾期的后果是什么?点击了解更多!
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能预见,指行为人主观上对于某一客观情况的发生无法预测。
对于某一客观情况的发生可否预见,因人的认知能力不同,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各异,预见能力必然有差别。
因此,不可预见,应以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作为判断标准。
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表明某一事件的发生具有客观必然性。
不能避免,指当事人尽了最大的努力,仍然不能避免事件的发生。
不能克服,指当事人在事件发生后,尽了最大的努力,仍然不能克服事件造成的损害后果。
客观情况,指独立于当事人行为之外的客观情况。
一般说来,以下情况被认为属于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水灾等因自然界的力量引发的灾害。
自然灾害的发生,常常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需要解除合同。
比如,地震摧毁了购货一方的工厂,使其不再需要订购的货物,要求解除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我国和英美等国都承认自然灾害为不可抗力,但法国认为自然灾害不是不可抗力。
因此,在处理涉外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各国法律的不同规定。
2、战争。
战争的爆发可能影响到一国以至于更多国家的经济秩序,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3、社会异常事件。
主要指一些偶发的阻碍合同履行的事件。
比如 、骚乱,一些国家认为属于不可抗力。
4、 行为。
主要指合同订立后, 颁布新的政策、法律,采取行政措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可能有大有小,有时只是暂时影响到合同的履行,可以通过延期履行实现合同的目的,对此不能行使法定解除权。
只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当事人才可以解除合同。
因预期违约解除。
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预期违约分为明示违约和默示违约。
所谓明示违约,指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则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
所谓默示违约,指合同履行期限到来前,一方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将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而其又不愿提供必要的履行担保。
预期违约,降低了另一方享有的合同权利的价值,如果在一方当事人预期违约的情况下,仍然要求另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间届满才能主张补救,将给另一方造成损失。
允许受害人解除合同,受害人对于自己尚未履行的合同可以不必履行,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因迟延履行解除。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迟延履行,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仍未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后仍未履行。
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是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但并非就可以因此解除合同。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解除合同:
1、迟延履行主要债务。
所谓主要债务,应当依照合同的个案进行判断,一般说来,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债务,应为主要债务。
比如买卖合同,在履行期限内交付的标的物只占合同约定的很少一部分,不能满足债权人的使用要求,应认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
有时,迟延履行的部分在合同中所占物质比例不大,但却至关重要,比如,购买机械设备,债务人交付了所有的设备,但迟迟不交付合同约定的有关设备的安装使用技术资料,使债权人不能利用该设备,也应认为是迟延履行了主要债务。
2、经催告后债务人仍然不履行债务。
债务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的,债权人应当规定一合理期间,催告债务人履行。
该合理期间根据债务履行的难易程度和所需要时间的长短确定,超过该合理期间债务人仍不履行的,表明债务人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或者根本不可能再履行合同,在此情况下,如果仍要债权人等待履行,不仅对债权人不公平,也会给其造成更大的损失,因此,债权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四、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比如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超过期限履行合同,债权人将不接受履行,而债务人履行迟延。
又比如,履行质量与约定严重不符,无法通过修理、替换、降价的 予以补救。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比如,因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合同,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也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法律规定解除的条件,并不是说具备这些条件,当事人必须解除合同,是否行使解除的权利,应由当事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逾期问题分析结论: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