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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我不想支持你去钻牛角逃避,而是服从法院对你高消费的限制,从自身作些检查反省。
前夫被告了,法院限制你高消费,看来你前夫定是因经济问题欠钱已无钱偿还或业不抵债而被告,而与你与前夫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消费享受所欠债务有一定关系,所以限制你的高消费。
我想这虽然你和你前夫现在不是夫妻关系,但这债务是你们原来共同欠下的,你们离分时是怎么商量分割是你们俩的事,别人不便过问,现在前夫被告了,这 上遗留下没擦干净的屎还得共同来擦,这法院限制你高消费的措施毫无疑问还是正确的。
对此,在接受前题下你也应该作深刻检查和反省,这对你的今后夫妻家庭,与已与人都有好处。
当然前夫被告,或者主要责任不在你,而你在和前夫共同生活期间:
1、是否生活糜乱,不知家底,附和无节制的共同超前消费享受。
节俭,量体裁衣这一世人尊循的古老话题现在不时兴了,而以超支高消费实际享受浪费为习惯为荣,这作为“主内”的内当家有直接责任,别小看这些小事,金山银山也可吃空的。
2、你当好了“贤内助”没有。
作为夫妻命运与共,在你和前夫共同生活期间,你对前夫正当的事业你尽职当了“贤内助”没有,而对丈夫不对的行径进行过善意规劝吗?前夫成被告与你以前有无关系? 3、前夫成被告的原因要是因为欠债不还,你应该有所预感,你们共同做个努力吗? 这话虽问得有点离题,但他反映岀一个人人品,不管你和前夫离婚是逃避责任还是感情不合,对你和前夫岀的问题都要认真面对,这对你今后的夫妻家庭和为人都有好处。
法院限制你的高消费,并未限制你合理消费,这对你并无多大坏处,至于你和前夫的债务责任你可向法院陈述事实,法院自有公论。
虽然有点痛,该承担的承担。
我说的这些也许题主不爱听,但目的是劝你对法院,对前夫不要怨恨,吸取教训,不快的经历很快就会过去,人生路还长,今后踏实为人走好每一步。
很多人以为离了婚,双方之间就不会有任何瓜葛,也不存在任何牵连了。
然后,现实并非真的如此。
很多女性在离婚后,经常会受到夫妻共同债务或男方婚内个人债务的牵连。
当男方无力偿还债务时,女方作为法律上的共同债务人就要被列为被执行人员。
如果女方不偿还,债权人就可以申请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
对于“因前夫被告,而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员”的问题,我们应当分情况讨论。
一,“证据确凿” 如果女方被执行的确实是夫妻婚内共同债务,那么“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二,“确有冤情” (一)属夫妻共同债务,但离婚已经明确处理方式(以下以各承担一半为例) 涉诉债务确属夫妻共同债务,但双方在离婚时对此已经做出明确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但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
也就是说,虽然夫妻双方离婚约定债务由双方各承担一半,但基于法律对债权人的保护,夫妻仍然需要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当一方承担全部或超出一半的债务后,就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因此,女方想要不成为失信黑名单就要主动偿还债务,再通过诉讼向男方追偿。
或者,女方也可以帮助债权人找到男方及其财产,消除债务。
(二)属于男方个人债务,但债权人不知情 这种情况是,债权人有理由相信男方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时,仍然可以要求女方承担连带责任。
对此,女方就要举证该债务属于男方个人债务,但也只能在承担责任后向男方追偿。
(三)属于男方个人债务,债权人知情 因此,债权人知情的,女方向法庭举证证明此事就可以免除自己承担债务的责任。
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则需要申请再审处理。
(四)虚构夫妻共同债务 现实中也会存在着男方或女方想要侵吞夫妻共同财产而虚构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
同理,受冤一方进行举证证明,法庭自然会依法判决。
事后,受冤一方还可以基于此事实向法院提出对虚构一方作出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诉求。
我猜想大概是在你们离婚前,也就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你前夫欠了别人的钱,法院认定那应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也就是说你前夫借人钱你是知晓的,而且借钱要么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要么是用于投资做生意,目的也是为了家庭能过上好日子,所以法院才会把它当作共同债务。
如果你前夫瞒着你借钱,吃喝 ,那就是他个人债务了,法院不会算到你头上的。
现在你离婚了,债主连带着把你也告了,并且你们肯定是败诉了,要不然也不会触发限高令。
法院去执行你,要么是你躲着不见,要么是你拒执,法院把你列为老赖,上了黑名单。
一旦上了黑名单,那就生活有诸多不便,不光高铁坐不了,软卧也坐不了,飞机也坐不了,星级宾馆也不能住,包包也不能买了,高级化妆品也不能用了,总之,生活会无比别扭。
那么你现在怎么办才好呢?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是很神圣的,有条件的是必须配合执行的,执行完了,自然会把限高令取消的,你就又恢复自在生活了。
或者你跟债主签个还款协议,分阶段慢慢还 ,这叫执行和解,这样也能取消限高令。
如果真的没有钱,比如说你是当保洁的,一月两千不到,自己又租房子又要吃药,勉强够支撑一个月,真正的月光族,这就执行不能,你就大大方方的去找法院执行局,把你的情况如实告诉法官,被执行人没钱,执行不能,自然本次执行就结束了。
当然,你肯定心里别扭,都离婚了,前夫借的债还要来搜刮你,只能说是遇人不淑,早离婚早解脱吧 首先你 应该去法院申诉要求解除对你的限制 ,法院会要求你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涉案的债务与你无关,如果确实与你无关,法院会解除对你的限制的。
如果不能证明,法院会驳回你的诉求的。
如果涉案债务确实是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负债,那么你们离婚时候应该是对上述共同负债进行了约定或处理了,如果各负一半的话,你已经履行了该笔债务,将相关证据提交到法院;
如果涉案债务是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但是你并不知情,该笔债务也不是用于日常的家庭开支的,那么你也需要将相关证据提交到法院,证明该笔债务为你前夫的个人债务,与你无关。
如果你们离婚就是为了躲避债务的,那么我无话可说了。
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啊。
希望能帮到您。
被前夫告上法院,限制了高消费,无非是以下几种情况,1、没付子女的抚养费。
2、离婚中分得财产,而你需要给付一笔钱于前夫。
3、夫妻存续期间有共同债务,而你没有支付。
所以你应该抓紧按照法院判决,把欠前夫的钱给付清。
动什么歪脑筋都没用。
原来是老赖家属啊,该,不告不还钱,早干啥去了,告诉你,不光飞机高铁拒绝你,高消费不行,子女入学和考公务员都不行,除了尽早还债别无他法。
有钱不还,被执行,该!没钱不还,限制消费,让你早点还,帮你节约开支不好吗? 很简单,还钱就行了。
你还无所谓,别影响了孩子的一生! 既然是前夫说明你俩现在在法律上已经没有关系了。
他所有的借贷关系都不应该和你有什么关系。
现在法院把你也列为失信人员那只能是一种情况:
他所欠下的债务是在你们婚姻时间内发生的,也就是你们没有离婚之前欠下的。
这样的话,即使他借钱瞒着你,你也需要承担自己该要承担的部分。
唯一解决的办法就和你的前夫好好商量看看怎么尽快把钱还上。
最好请教一下法律专业人士,看看怎么能够很好的解决,不能前夫牵连。
谴责:
近年,有一些为富不仁的人,明明两口子挺有钱,结果有债务就是不肯还。
把婚一离,财产划给不是借贷的一方。
或者把钱归到父母处,自己过的十分潇洒。
完全不顾借出人的死活。
有困难时人家把钱借给他,结果最后人家有困难要钱时千难万难,被活活气死。
这种情况很简单,你可以去法院申诉,申请取消限制你的高消费。
那么,就会有三种情况分析结果。
第一种情况,你和你老公虽然离婚了,但还有一起经营的企 业,或者你在里面有股份的事业。
这种情况 下,如果前夫被告是因为你们共同的企业,那就没办法了。
第二种情况,法院确实搞错了 。
你们离婚了,但是法院并没有查实。
这也是有可能发生的,现在法院案子都是太多了,个别案子有所疏忽也在所难免。
这种情况就不必担心了,只要你去申诉,向法院说明情况,出示相关证据,法院就会取消你的限制高消费的。
第三种情况,你们虽然离婚了,但是还有财产或债务没有分割清楚 ,或者当时离婚的时候你们都忘记了还有共同的债务没还清。
这种情况就有些麻烦了。
要么你和你老公另立协议分割清楚,并且一起去公证,然后带着公证书再向法院申诉。
法院需要根据你们提供证据、公证书去判定。
但是,这种情况就不一定会取消你的高限制。
这方面最著名的案子,就是贾跃亭和甘露离婚后,甘露仍然被限制高消费。
这里面有很大成分,法院会认为两个人做了一个局,离婚不是真心的,是贾跃亭扛下了家庭债务,保护老婆孩子。
这种情况就很复杂了,也很难说清楚。
所以,你的这种情况,一定要尽可能多的准备证据,争取让法院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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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被告了,法院限制你高消费,看来你前夫定是因经济问题欠钱已无钱偿还或业不抵债而被告,而与你与前夫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消费享受所欠债务有一定关系,所以限制你的高消费。
我想这虽然你和你前夫现在不是夫妻关系,但这债务是你们原来共同欠下的,你们离分时是怎么商量分割是你们俩的事,别人不便过问,现在前夫被告了,这 上遗留下没擦干净的屎还得共同来擦,这法院限制你高消费的措施毫无疑问还是正确的。
很多人以为离了婚,双方之间就不会有任何瓜葛,也不存在任何牵连了。
然后,现实并非真的如此。
很多女性在离婚后,经常会受到夫妻共同债务或男方婚内个人债务的牵连。
当男方无力偿还债务时,女方作为法律上的共同债务人就要被列为被执行人员。
如果女方不偿还,债权人就可以申请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
不要将自己说得很冤枉。
有能力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先履行了再说,如果离婚时有约定,或者自己承担的责任过多,可以向前夫追偿。
另外说明一下,限制高消费并非不能坐高铁,而是不能坐贵宾座或一等座,可以乘坐二等座或站票。
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是很神圣的,有条件的是必须配合执行的,执行完了,自然会把限高令取消的,你就又恢复自在生活了。
或者你跟债主签个还款协议,分阶段慢慢还 ,这叫执行和解,这样也能取消限高令。
如果真的没有钱,比如说你是当保洁的,一月两千不到,自己又租房子又要吃药,勉强够支撑一个月,真正的月光族,这就执行不能,你就大大方方地去找法院执行局,把你的情况如实告诉法官,被执行人没钱,执行不能,自然本次执行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