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土地出让金逾期20年,我的经济状况一片凋敝,如何解决这个问题?通过本文了解土地出让金逾期20年的后果和应对 。
申请土地使用年限延期20年应怎么处理? 应当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情况,经地级市 批准准予续期的,将重新签订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并依照规定支付 土地使用权 出让金。
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提交用地申请, 身份证 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企业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 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及 法人代表 证明等,有 房产证 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核对原件。
保持现状建筑物不变办理续期手续的,按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宗地分割 后的土地按照分割 前相关指标办理,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约定指标的,按照现时基准地价的标准容积率(工业0.6,住宅1.2,商业1.2)评估备案,不再申领规划设计条件申办规划许可证。
用地项目需新建、改建、扩建的,要依据 城乡规划法 规定,按照新一轮城市规划重新办理规划手续。
应由 收回土地使用权另行安排使用的,由 依法收回。
为什么房产证上土地使用权只有20年 房产证上的土地使用权只有20年,大致可以区分两种情况:
如果购买的是新开发的 商品房 ,出现这种情况,那只能说明开发商办理土地使用权交纳出让金的时候,只交纳了20年的出让金,所以只获得了20年的土地使用权; 如果购买的是 二手房 ,出现这种情况,那么就说明,土地使用权的剩余使用年限只剩下20年了。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 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 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土地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年限:
住宅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 土地出让金 的房屋为准。
经济适用房 的使用年限为5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文化、 、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 土地使用证 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
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 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 等公益事业性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2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 物权法 》中的明确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 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 土地使用权 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
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
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
但是,当 购房 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 土地出让费用 ,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
(江门日报 傅学超) 3土地使用年限缩水的原因多 对于为何会出现个别新买的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就缩水的现象,房地产开发商和国土部门人士认为,主要是房地产开发时间周期较长、 土地出让 后部分地块存在 以及土地闲置时间较长等原因造成的。
针对陈 所投诉的市区某楼盘的土地使用年限少了16年的问题,该房地产开发商的有关负责人梁经理就曾表示,该地块于1993年出让时,他们公司并不是一手买家。
2007年,该公司接手此地块时,地块的闲置时间已经很长了。
同样,在江海区一“缩水”16年的某楼盘所在的地块,在1994年首次出让后,也闲置十多年才开始大面积开发。
对于闲置时间长的问题,有市民认为,其中不乏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在取得土地后,为赚取最大的利润,故意不及时开发,等待升值后再进行开发,而等到可以销售时,土地使用年限已经过了很长的时间。
对此,市国土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几年来,我市国土部门已经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大处置闲置土地力度,有效抑制了土地闲置的现象。
房地产开发时间周期较长也是造成“缩水”的一个主要原因,房地产开发商对此有同感。
他们认为,从开发商获得土地使用权开始,正常的房产规划、开发和销售等过程,一般需要两到三年的时间,有的甚至会拖上三四年。
遇到经济不景气,或者开发商资金不到位、相关证件未办齐等因素,开发周期可能延迟得更久。
还有的房地产项目是分多期进行开发的,等到开发第三期、第四期时,相应的土地使用年限肯定会缩水较多。
此外,有的地块经过出让后,往往会在多个买家或者公司之间进行多次 ,这也无形中造成了土地使用年限的缩水。
综合上面所说的,我国的土地使用权都是有年限的,一般最高年限可以高达70年,在年限到了的时候,一定要在之前重新申请续签,这样才能继续使用这片土地,也说明这片土地的使用权归自己所以,所以,要时刻关注着自己的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在到达之前一定要重新续签。
法律主观:
土地使用年限到了怎么进行延期土地使用年限到了进行延期的 :
土地使用年限延期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住宅 建设用地使用权 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土地使用到期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的期限应当不超过30年。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
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
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3.以 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方式:
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
土地使用年限有哪几种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 暂行条例 》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长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 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法律客观: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 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 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