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交强险逾期3个月还能交吗这类的法律问题,我们应该怎样对待处理?下面由小编律律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只要续保就行了。
按照我国交通法规定,车主不投保交强险被查出后,将按保费双倍罚款,补上交强险,并扣留车辆。
过期了,赶快续保险,只要脱保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照样可以享受优惠。
小编补充 如果强制保险过期了,你不需要补缴。
您可以直接购买,并在购买后的第二天生效。
强制保险到期后,如被交警发现,应扣留车辆,并处以双倍的保险费罚款。
依照交通强制保险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投保交通强制保险。
如果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经营人未能拿出交通强制保险按照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者和经理的投保按照规定,并处以两倍保险费的罚款。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经营人的投保按照规定,罚款两次应付保险费按照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应实施。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按照规定申请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附加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交强险是什么1. 交通强制保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一种由保险公司对人身伤害进行赔偿的责任强制保险。
被保险机动车在责任范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受害人(不包括车人、被保险人)的死亡和财产损失。
2. 交通强制保险是我国第一个由国家法律实施的强制保险制度。
其保费受国家统一收费标准的制约,由国家统一规定,但不同车型的强制保险价格也有所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椅数量”。
交通强制保险的承保人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授权的中资保险公司及其代理机构,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项交通强制保险。
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或选择购买不同责任限额的商业保险。
交强险过期不用补交,直接购买即可,购买后次日生效。
如果在交强险过期时,被交警查到要扣车及双倍保费罚款。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车强制险到期了可以推迟多久交1、车强制险到期了可以推迟3个月交。
车辆保险含交强险可以延迟缴费,一般在3个月以内,原车险保险公司仍可以接受续保,但是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不允许上路。
通常情况下,车辆强制保险最长能推迟3个月缴费。
只要在3个月的时间内,原车险保险公司还是能够接受续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
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交强险有哪些缴纳方式1、当事人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营业网络进行购买。
需要带上行驶证、身份证复印件到保险公司营业点进行办理;2、当事人可以去4S店进行购买,能够减少时间;3、当事人可以拨打保险 购买,然后按照提示进行购买。
强制险到期了可以推迟多久交1、车辆强制保险最长可以推迟3个月缴费。
当事人可以延迟缴费,只要在3个月的时间内,原车险保险公司仍可以接受续保。
但是按照规定,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不允许上路。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九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第十七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
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应当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
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形有哪些1、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2、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3、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4、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交强险逾期3个月还能交吗,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查阅本站其他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