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逾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这类的法律问题,我们应该怎样对待处理?下面由小编律律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根据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土地征收后超过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后,应由县级以上人民 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如果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 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法律分析:如果说自己的土地被对方征用了三年的,而且对方还没有进行使用的话,一般来说是不可以进行撤回的,因为这个不是属于地承包出去的情况,如果是承包出去的话,两年的时间就可以收回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 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拥有土地使用权如果土地两年内未开发, 有权限收回。
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 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关于宅基地的权利和资格分为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 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农村有土地使用证么在农村有土地使用证,为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农村房屋具有的宅基地使用证也属于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征用和租用的区别征用具有行政强制性,而租用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
1、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的行政行为。
国家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土地等。
2、国有土地租用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
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
土地租赁合同经出租方同意后可以 ,改变原合同规定的使用条件,应当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租赁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可以依法抵押,抵押实现时,土地租赁合同同时 。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 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 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大红花]某公司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两年还未动工怎么办亲,,[鲜花][戳脸]:某公司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两年还未动工是可以收回的。
[大红花]法律分析:拥有土地使用权如果在土地两年内未开发的, 有权限收回的。
[大红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 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大红花]。
逾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查阅本站其他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