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信用卡逾期银行叫我自首这类的法律问题,我们应该怎样对待处理?下面由止讼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信用卡逾期 投案自首 是规定是怎样的 拖欠信用卡不一定是涉嫌犯罪。
只有信用卡诈骗的,才有可能构成 信用卡诈骗罪 。
如果涉嫌了犯罪的, 自首 应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恶意透支信用卡一万元以上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自首者的适当量刑是自首从宽制度得以正确进行的保证,根据中国《 刑法 》 规定的量刑一般原则和司法实践经验,一般认为,自首量刑的一般原则应掌握下列三点: 1、主要根据犯罪事实。
犯罪人投案自首可以使其犯罪所造成的危害社会的持续状态结束,但是给社会造成的损害并不会因自首而消灭。
犯罪人投案自首,仅仅表明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态度,并不会改变其原来犯罪事实。
因此,审判人员在决定对自首的犯罪分子量刑,必须以其犯罪事实为主要根据。
在司法实践中,审判人员首先按照自首者罪行的轻重对照有关法律,拟定一个 刑罚 幅度,而后结合自首的从宽情节,所以要把握好度,做到严宽适度,不枉不纵。
2、具体考虑自首情况。
主要包括: (1)自首的时间。
犯罪人投案自首的时间早晚,说明其悔悟时间的早晚;同时也说明了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性的持续状态长短。
(2)自首的原因及动机。
犯罪人犯罪之后的认罪、悔罪、悔改心理是自首动机的三大要素,悔罪态度好的情况下,投案自首的,也说明了其悔悟的程度,量刑时也要考虑; (3)交待罪行的情况。
交待罪行是否彻底,是否主动,也说明了投案者是否是真心悔悟的; (4)犯罪分子有无主动表现。
这四大情节,审判人员在量刑时一定要注意的。
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 身份证 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 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拖欠信用卡逾期的,一般不会构成犯罪,还是要看行为人主观上的意识,只有故意拖欠的才可以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犯罪,根据 刑事诉讼 的程序,才会对其 立案 调查,如果自首的那么还是会在量刑的时候考虑是否从轻处罚。
信用卡逾期的一般不会构成犯罪,所以不存在投案自首,借款人没有按时偿还借款的,需要根据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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