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宽限期限是一种不良信用行为,本文探讨了逾期的特征、原因和应对策略,同时介绍了对法律中宽限期限的解决 。
法律主观:
、债务人作出还款承诺书作用实践中,《还款承诺书》最好由债务人起草,《还款承诺书》具有以下作用:
1、作为以后诉讼程序中的证据如果债务人已经逾期未还款,此时,债务人的资金和诚信可能出现了问题,债权人就要加强警觉,要提前为将来可能产生的诉讼做好准备。
诉讼过程中证据是十分关键,所以要事先把证据准备好。
2、成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在民法上,一般诉讼时效的期间为2年,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一旦债权人积极行使权利或者债务人主动承认债务即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期限应重新起算。
债务人出具《还款承诺书》,说明债权人提出了请求,债务人承认了债务的存在,这些都是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款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债权债务关系,很多时候债务人可能会因为自身原因无法按时还债,那么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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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钱的依据 根据《民法典》(生效)第四百六十四条第一款: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
即双方意思相合即成,从而使双方自愿受其共同意思的约束。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
是当事人自己为自己设定的权利和义务。
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合同的约定将优先于法律的规定。
这充分反映了民主社会对个人意志自由的尊重。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债的关系在利益分配上,依其性质应将砝码倾向于债权人一方,因而民法对债务效力的规定主要是围绕着满足债权这一目标设计的。
债务效力在债务方面,主要表现为: (一)债务人应依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全部债务。
(二)债的关系成立后,债务人的所有财产成为债的一般担保,债务人以其全部财产作为责任财产,对债务的履行负清偿责任。
当债务人有害及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时,债权人可依法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
(三)债务人能够履行而不履行时,除应承担债务违反的责任外,还可能被强制执行。
(四)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有瑕疵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五)依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债务人除应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以及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附随义务,如注意义务、告知义务、照顾义务、说明义务等。
根据《民法典》第八十四条 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债的本质是信用,具有以下特征: 1、是请求权,即债需要请求而为之,不能自动实现; 2、标的是行为 (作为或不作为),即债的实现有赖于某种行为; 3、是相对权、对人权,即只在债的相对人之间产生请求权; 4、效力上具有相对性; 5、债的种类设定及内容约定具有任意性; 6、债与债之间具有平等性; 7、有期限性。
债权人要求提前还款 约定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债权人能否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问题是借款合同能否提前解除的问题。
借款合同能否提前解除,首先要看借款是否有约定,如无约定,看是否符合法定解除条件。
《民法典》(生效)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所以一般情况下,除非另有约定,在借款到期之前,债权人是不得要求提前归还借款的,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此,按照上述理解,你是不能要求债务人陈某提前偿还未到期的借款的。
但《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存在预期违约行为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这种预期违约行为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2、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只要当事人一方存在上述两种情形之一,对方均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的相关知识,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没有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