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是什么经历协商和处理方法,逾期协商技巧分享

交通银行 2023-11-03 00:14:34

遭遇起诉是什么经历,我的经济状况一片凋敝,如何解决这个问题?通过本文了解起诉是什么经历的后果和应对 。

从来没有想到,我也会有一次打官司的经历。

起诉是什么经历协商和处理方法,逾期协商技巧分享

有一天,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来到单位投诉,说他姓Q,家在 公路边,我们电信的一条拉线在他家的墙壁上,把他的墙壁拉出了一道裂缝,影响到他们一家住房的安全。

我二话没说,赶紧让人去现场查看。

查看的人回来说,拉线就是我们单位的,但说拉线把墙拉出了一道裂缝,那纯属胡说,因为,我们的拉线离裂缝还有一段距离呢,这老汉纯粹是想要钱呢! 我一听是这样,就把这事放下了。

现在,社会上这样没事找事的人太多了,先不用理他。

谁知过了几天,这个老汉又找上门来。

我给他解释了半天,说我们人看过了,他墙上的裂缝跟我们的拉线没有关系。

可他一口咬定,那道裂缝就是我们的拉线造成的。

他说,他开始以为是广电公司的,找广电公司的领导,对方答应给他赔偿3万元,可派人现场一看,发现是我们电信的。

所以,他才找我们来了。

我说,广电公司有钱,我们电信公司没钱,再说这裂缝跟我们的拉线没有关系,我们不可能给你赔偿!他说,你们不赔偿,我就去法院告你们! 我赶紧给单位领导汇报了情况,领导安排人私下与老Q沟通了一下,毕竟我们有一条拉线打在他家墙壁上,看能不能多少给他一点钱,就不要打官司了。

可他的胃口很大,动辄就是几万,并扬言说他跟某某单位打官司都赢了,几千块钱他根本看不上。

最后,协商无果。

没办法,人家执意要告,就让他告去吧。

过了没多久,单位接到县法院用特快专递送来的传票和原告老Q要求赔偿5、6万元的起诉书,要求某月某日几点钟,在县法院某法庭开庭,请代理人持法人身份证、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答辩书等按时到庭。

单位领导说,这是你们部门的事情,你就去应诉吧。

我从来没有打过官司,又笨嘴拙舌的,上法庭真的心里没底儿。

领导说,没事儿,给你再派个人协助,就当是一种经历和锻炼吧。

没办法,我只好硬着头皮,接下了这件棘手的事儿。

接下来,我仔细地研究了老Q的起诉书,发现了存在许多问题。

第一,对方把我们单位的名字、地址、法定代表人都写错了,他要告的主体都不对;
第二,说我们的拉线拉裂了他的墙壁,只是他的一面之词,没有经过任何权威机构的检验,怎么能够确定呢;
第三,他要求赔偿5、6万元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对这三条,我在答辩书上一一进行了驳斥。

一直以来,我对公检法的印象不太好,总认为,好人一般不会跟这些部门打交道。

所以,从来没有进过法院,对法院也很陌生。

到了开庭的那天,我和单位同事提前半小时达到县人民法院。

县法院坐落在新城区中心人民路边,新建的审判大楼高大威严,站在外面必须仰视,才能看到那悬挂的国徽。

所有的人到了这里,怕都要矮上一截了。

进入法庭不久,原告老Q也到了。

法庭里,有一位年轻的女法官,有一男一女两位陪审员,还有一位女书记员。

开始庭审之前,法官先对我们进行调解。

老Q的底线是最低赔偿他1万元,我们单位领导给的底线是最高给他5000元,任凭法官苦口婆心、两边好言劝说,法庭调解无法达成一致,只有开庭审理了。

首先,由原告老Q宣读了他的诉讼状,接下来由我宣读了我们单位的答辩状。

双方宣读完毕,女法官和两位陪审员经过商议,裁定老Q本次起诉的主体不对,没办法审理,只能让他撤诉,回去重新写诉状再来起诉,本次缴纳的1800元诉讼费退回一半。

呵呵,真没有想到,第一次上法庭跟人打官司,就这样不费吹灰之力就不战而胜了,我很骄傲! 又过了一个多月,我再次收到了法院的快递,老Q第二次把我们单位告到了法院。

看来,这个老头儿是铁了心要钱的主儿,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啊。

可有了第一次上法庭的经历,我心里有了底气。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怕什么?法庭就是讲理的地方,沉着应对就是了,看他有什么本事? 虽然每日的工作很繁忙,可打官司这件事丝毫都不敢轻视。

第二次庭审,我和同事又早早地到达指定的法庭。

这次的法庭,法官变成了一位中年男子,陪审员和书记员也都换了。

开庭的时间到了,却迟迟不见原告的身影。

法官说,再等一等。

一个小时过去了,还是不见原告到来。

法官与陪审员商议后说,原告不到庭,本法庭按照缺席宣判,原告败诉!没想到,打官司就这样轻松,我们再一次不战而胜了! 谁知道,过了一个多月,我第三次收到县法院的快递,老Q第三次把我们单位告到了法院。

这老头儿第二次忘记了开庭时间,又赔进去了一千多元诉讼费,两次加起来已经赔了二千多块钱的诉讼费。

本来是想要钱的,现在却越赔越多,怎么会甘心失败呢? 这第三次开庭,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开庭。

双方都按时到庭,首先由双方陈述事实和要求,回答法官相关的一些提问,问题的焦点就是,他墙壁上的裂缝,到底是不是我们的拉线造成的?最后双方一致同意,找一家权威的鉴定机构鉴定后再议。

鉴定机构,必须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摇号选定。

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我们到市中院跑了一趟,选择了鉴定机构。

再后来,过了几个月,老Q又到我们单位来找领导了。

据听说,选鉴定机构做鉴定,需要他先缴纳一万多元的鉴定费,鉴定的结果如何还很难说,更不要说官司的胜负了。

老家伙害怕官司打输了,赔进去的就会更多,说给他五千元算了。

历时几个月,绕了一个大圈子,他又回来了。

这回,他自动降低了要求,只求不折本就行了。

看来,这老头还是很精明的。

这几个月来,我发现,打官司真是一件很麻烦、很漫长的事情,对于原、被告双方来说,不管是输是赢,都需要付出很多很大的成本,包括时间、金钱、精力,到最后,好像没有谁是真正的赢家。

老人们常说:“夜饭少吃,赢官司少打”,诚然! 这就是我第一次打官司的经历。

唉,一言难尽;
就是一个字难,打官司的主要原因,就是甲乙丙丁几方,有一方或几方不讲诚信!国人的通病;
官司时间长,最后打的精疲力尽;
赢了觉得应该,输了不服,一审二审,上诉,反诉,抗诉;
基层院,中院,高院,甚至到最高法院检察院。

律师的技能道德,法官的水平公正,影响官司的走向。

建议,律师分成几级,或者打分(瞎想的);
法官分各个专业(像医院一样细化),检察院适当介入,相关部门检查判决书质量;
人民陪审员不要成摆设,公平公正公开,案件判决标准全国规范化。

不说了,供参考! 真是没办法了才无奈打官司,古代就说了:
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别进来。

首先得说打官司就是劳神费力,劳命伤财。

我弟弟2010年8月18日因在工地干活出意外高空坠落,肋骨折了13根,胸椎错位...作为外地人,如不是一边打工一边打官司两地跑,精力财力也许早已经拖垮了!特别是劳动官司程序太多,历尽了所有程序,劳动关系认定一审,二审,伤残等级认定,判决的一审,二审,发回重审,终审...终于在2018年5月10日左右等来了一个协商后不太满意,但是又无可奈何的结局...不说了说多了都是心酸,无奈,悲伤,无助,绝望……感谢我的辩护律师及执行庭的一位法官,如若不然不知要耗到猴年马月!... 其实打官司是什么心情大家都理解!就是甲乙双方自己己经没有办法处理的事件想通过法律来维护权利!可是只要起诉就肯定要交诉讼费,因为法院不是自己家的!然后法官开庭依法判决谁是谁非,判决生效。

但是问题来了,刑事案件可以将违法犯罪者坐牢,很好办。

可是经济案件就不容易了,被告一旦被告到法庭基本上是那种没有偿还能力的人,大额经济案例可以判刑,但钱想要回来就难了。

小额经济案例按国家法律一般只能冻结家产,或拘留十五天,一而再,再而三。

原告律师费,起诉费都花了,但钱没要回来。

被告家产冻结了,人被拘留了,上了黑名单,就是老赖了,从此生意难做,融资不可能,打工的收入只能偿还欠款和养活自己了!所以这就是打官司的感受!我认为尽可能的不打官司,以协商为最佳方式,欠债人不要需赖以真诚说服债权人。

债权人要给欠债人机会让他翻身。

这样双方得利!这是个人看法,不喜勿喷! 一场官司的经历:二十年了,因几千元借款个人。

官司打嬴了。

费了五牛二虎之力也强制执行了三千元,还剩一千元。

当时法院门朝西。

吃饭加油,法院没车租车等真难。

几年过去了找法院执行,法迁动了,大门又门朝东了,去了几趟还是没执行了(1000元)。

又过了几天法院大门朝南了。

我又找到当年的执行官,他说他不在执行庭了,问多了愿找谁找谁去!把我吓的就回了。

老姓有官司难啊! 不到万不得已不要打官司,太累了。

我的亲生经历是无钱打不起关司。

就有点象电影演旧 社会 有理无钱莫近公堂。

我家住房很明显的看都有质量问题,整个住房都反潮,一上法庭这样费那样费要十好几万,最后我只有拆诉。

主要原因是没钱,看到自己能打赢的关司都只有敌。

有钱无理你能赢。

无钱有理你赢不了 “饿死不做贼,屈死不告状。

”这句话只说对了一半。

做贼是可耻的,可谓是人人喊打。

但是打官司告状却是非常常见的,是公民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对此不应当有所偏见。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到法院打官司起诉是一种正当的权利。

作为公民,一定要学好法、用好法。

千万不要认为打官司是很难的、是很不划算的。

有些人就有这样的偏见,明明可以打官司解决的问题,但是其却采取其他非法的 。

如别人欠钱,正确的方式是通过法院起诉判决对方还钱。

而有些人为了图省事,就自己到欠款人家中要钱,并且赖着不走。

最后不但钱没有要到,而且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相反,打官司却很容易解决这些纠纷。

所以,以后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打官司,赢也输,输更输,人宽容马换车,忠告:切莫沾边,否则食无香甜枕无安眠,马翻人疲倦。

屈死不告壮,饿死不做贼!千真万确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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