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分享仲裁立案后逾期有什么影响、最新规定和相关消息汇总,了解逾期问题相关最新政策,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劳动仲裁逾期未裁决不一定违法。
通常情况下,劳动仲裁应当在60天审理完毕。
但是有特殊情形时,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
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3、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4、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
5、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
6、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在多长时间内将裁决书送达当事人?裁决书和仲裁调解书的生效期限规定是:
作出裁决后,应当去 仲裁书,仲裁庭当场裁决的,应当在7日内发送裁决书。
定期另行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送达劳动者或企业后,并不立即产生法律效力。
《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
劳动争议的劳动者或企业如果对裁决的结果不服的,可以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这也是说,任何一方在当十五日内起诉的,裁决书是不产生相关的法律效力的。
由此可以得出,裁决书和调解书的生效时间是不一样的,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该根据内容 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签收的时间就是调解书开始生效的时间。
法律主观:
劳动仲裁案件是由仲裁庭来裁决的,而受理案件的是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即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庭一般需在四十五日内及时作出裁决;
案情复杂的,可依法延长最多不超过十五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