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减免租金协商会议-协商需要哪些材料

交通银行 2023-09-18 05: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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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区减免租金协商会议 协商需要哪些材料

疫情期间减免租金主要是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社区减免租金协商会议-协商需要哪些材料

“疫情”本身属于典型的不可抗力,但应当根据影响大小、因果关系等因素在个案中灵活适用。

对此最高院早在2003年的“非典疫情”期间就作出了明确的指导性意见,在此不在赘述。

因此在一定条件下,承租人可依据《民法典》规定,要求减免租金。

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并无疑问,但是否影响到租赁合同的实际履行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如 未强制关停,但是经营确受疫情影响,且继续经营可能会造成人群聚集、疫情传播且明显对承租人不利的场所,如酒吧、舞厅、酒楼等,如此时承租人选择不继续使用租赁房屋,则承租人也可根据公平原则或情势变更来要求减免部分租金。

减免租金的具体因素(一)不可抗力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以及第五百九十条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的规定,不可抗力属于法定的免责事由,不归责于当事人,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因此,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是直接免责,并通过变更或解除合同解决不可抗力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公平原则或情势变更根据相关的规定,情势变更原则即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因此,情势变更的法律后果是基于公平原则变更或解除合同。

二、疫情期间租金减免规定

法律分析:中小微企业承租京内市及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 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给予2月份租金50%的减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 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一、社区减免租金协商会议 协商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可先尽可能的和对方进行协商,若因导致承租人在期间无法使用房屋的居住功能的,可主张减免租金。

如果因防控需要,被治疗或被采取其他措施致使不能继续租住房屋的,可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租赁合同,根据具体情况,主张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而对于长租公寓运营方以新冠为由要求房屋业主减免1个月房租的情况,法律上并未规定发生不可抗力,就可免除长租公寓支付租金的义务,长租公寓要求房东免除租金并无法律依据,拒不支付租金的行为属于违约。

住房租赁属于市场行为,不应强制要求任何一方减免房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二、房租减免政策

房租减免政策:为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

2022年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3至6个月租金;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并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

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鼓励和引导各地区结合自身实际,拿出更多务实管用举措推动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三档。

具体如下:1、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2、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3、直辖市、省会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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