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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冒充协调员不违法的。
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欠信用卡,自称诉前调解员不违法。
信用卡诉前调解员是催收套路。
这种自称调解机构的就是催收自己的人员,行内俗称角色扮演。
所以催收冒充协调员不违法的。
[握手]催收冒充协调员违法吗,催收冒充协调员不违法的。
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欠信用卡,自称诉前调解员不违法。
信用卡诉前调解员是催收套路。
这种自称调解机构的就是催收自己的人员,行内俗称角色扮演。
所以催收冒充协调员不违法的。
[握手],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心]。
今年以来,我和不少网友都接到过很多打着调解中心旗号的 或短信。
有的冠以 “人民法院备案调解中心”,有的自称“ 便民调解中心 ”,有的公然打着“互联网纠纷调解委员会”的旗号。
其实一查就知道,这类调解中心,大多数 是 在当地 民政局登记注册的调解纠纷的 社会组织 ,属于民办非企业 单位 , 有些机构还挂靠上司法局做业务主管单位 , 也有一些根本就没有登记注册、疑似催收机构或平台给自己起的貌似公正的新名词,其本质还是换汤不换药的催收 。
且不说这些机构是否正规合法的真实存在,就调解员的人选来说,我国 《 调解法 》 规定 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担任。
但 你从这些所谓的调解员口中根本感受不到调解员应有的基本素质,更觉不出对方具有基本的文化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 。
同时,官网显示该机构业务主管单位那一栏写的是直接登记,也就是说没有业务主管单位。
令人奇怪的是,该机构今年6月才成立,可是我在1月10号就接到过该机构的调解员打来的 ,那个录音我当时也发出来过。
登记证书上既然写明了业务范围是“参与办理嘉禾县经开区互联网矛盾纠纷调解案件”,那么请问:当事人和你们口中的申请人,哪个在你们嘉禾县经开区呢?莫不是你们以为挂个互联网纠纷调解中心的名头,就不受业务范围的限制吗?互联网世界那么大,你们管的过来吗 有网友私信我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应对。
个人认为:如果该债务确实合法有效,你现在也有还款能力,那么可以接受调解,争取达成双方满意的还款方案;如果在调解过程中发现调解员并不是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公平公正的进行调解,是以调解为名行催收之实,言语中带有威胁恐吓,那你大可以退出调解。
如果在你明确拒绝调解之后,对方仍频繁致电或短信给你,你可以保留证据向司法局投诉、举报或到法院起诉对方。
不用管对方的名头有多大,记住一点就好了,那就是根据法律规定,调解必须双方自愿,不能单方强迫另一方接受调解。
以上纯属个人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