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诉讼时效延期的情形怎么办?如何解决什么叫诉讼时效延期的情形的债务问题?本文提供解决什么叫诉讼时效延期的情形问题的 和建议。了解什么叫诉讼时效延期的情形会面临哪些风险和后果,以及如何规避利息和法律纠纷。
所谓 诉讼时效 ,是指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以强制程序保护其合法权益而提起 诉讼 的法定有效期限。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延长诉讼期:
1、通过书面的方式催还,自宽限之日或者催还之日起,重新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
2、可以重新打 借条 或者更改还款期限, 债务人 对债权表示承认、请求延期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视为同意履行义务。
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3、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从提交 起诉状 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
4、要求债务人找 担保人 担保,并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由担保人偿还。
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 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以强制程序保护其合法权益而提起诉讼的法定有效期限。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延长诉讼期:
1、通过书面的方式催还,自宽限之日或者催还之日起,重新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
2、可以重新打借条或者更改还款期限,债务人对债权表示承认、请求延期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视为同意履行义务。
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3、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
4、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担保,并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由担保人偿还。
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是什么呢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计算。
但是,自侵犯权利之日起二十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暂停诉讼时效。
自中止时效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诉讼时效期。
诉讼时效因当事人提起诉讼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
规定按小时计算的,从规定时间开始计算。
规定按日、月、年计算期间的,从下一天开始计算开始当天。
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假日,以假期的第二天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截止日期的最后一天是24点。
有业务时间的,停止业务活动。
民事诉讼时效的期间民事中的普通诉讼时效是3年。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此外,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