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缴纳出让金利息需要了解的流程及注意事项,逾期催收方式包括上门催收、短信、 等多种途径,通过本文可以了解如何通过协商减轻催收压力。
亲根据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规定,已缴清 资源价款的采矿权可办理抵押登记,未缴清 资源价款(分期缴纳)的只可办理采矿权抵押备案手续。
通过对以往 备案登记文书的审查,请问针对第二种情况的备案手续对抵押权人的保障程度如何?答:国土资源部《矿业权出让 管理暂行规定》第52 条规定:“矿业权设定抵押时, 矿业权人应持抵押合同和矿业权许可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矿业权抵押解除后20 日内,矿业权人应书面告知原发证机关。
”由此可见,“ 抵押登记”和“抵押备案”在采矿权抵押过程中属同一概念, 不存在抵押效力的区别,对抵押权人的保护是一一样的。
另外,我国实行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
“ 占有采矿权是以支付采矿权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为条件。
”原则上,不缴纳采矿权使用费是不能取得采矿权,但是采矿 权出让体现的是合同关系。
如果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约定采矿权价款采用分期缴纳的方式,缴清资源价款而拒办抵押登记。
采矿权出让收益分期缴纳的可以办理抵押手续吗亲根据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规定,已缴清 资源价款的采矿权可办理抵押登记,未缴清 资源价款(分期缴纳)的只可办理采矿权抵押备案手续。
通过对以往 备案登记文书的审查,请问针对第二种情况的备案手续对抵押权人的保障程度如何?答:国土资源部《矿业权出让 管理暂行规定》第52 条规定:“矿业权设定抵押时, 矿业权人应持抵押合同和矿业权许可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矿业权抵押解除后20 日内,矿业权人应书面告知原发证机关。
”由此可见,“ 抵押登记”和“抵押备案”在采矿权抵押过程中属同一概念, 不存在抵押效力的区别,对抵押权人的保护是一一样的。
另外,我国实行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
“ 占有采矿权是以支付采矿权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为条件。
”原则上,不缴纳采矿权使用费是不能取得采矿权,但是采矿 权出让体现的是合同关系。
如果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约定采矿权价款采用分期缴纳的方式,缴清资源价款而拒办抵押登记。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规定,已缴清资源价款的采矿权可办理抵押登记,未缴清资源价款(分期缴纳)的只可办理采矿权抵押备案手续。
还是不够详细我再看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矿业权抵押按照矿业权 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管理,因此可以设定抵押的采矿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2)采矿权属无争议;(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4)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5)已出租的采矿权不得设定抵押;(6)采矿权原则上不得部分抵押。
采矿权抵押办理流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矿业权设定抵押时,矿业权人应持抵押合同和矿业许可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采矿权抵押必须经过有权机关的审查批准及发证机关的备案才能生效。
我国实行采矿权审批分级管理制度,不同的采矿权分别由国家、省、市、县四级主管机关审批登记,但采矿权 审批则由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专属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才可到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同时,考虑到法律对国有矿山的特别规定,国有矿山在抵押前,应当征得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许可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如果国土部门在办理采矿权抵押备案时,采矿权人只缴清了约定的出让收益,下一期的出让收益没缴,国土局需承担责任吗这种情况国土局是不承担责任的。
如果在约定的后期出让收益缴纳不了,采矿权又办理了抵押手续,是否可以吊销采矿许可证怕的是采矿权人出让收益缴不清,采矿证又在抵押状态吊销不了,到时该怎么办【问一问自定义消息】麻烦你了在抵押期限内,未解除采矿权抵押备案或未经抵押双方同意,我局不予办理该采矿权的 。
采矿权人应依法开展采矿活动,及时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采矿权使用费等费用,我局会对未按期缴纳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采矿权人承担。
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致使该矿被关闭或采矿权不能延续的,由抵押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四、请抵押双方在该采矿权抵押解除后20日内,共同向我局提交解除采矿权抵押备案服务资料,解除抵押备案。
若本抵押期限届满后,未申请解除的,该抵押备案自动解除。
是会吊销采矿许可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