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起诉书是啥样的呀怎么写,多久上失信名单?

广发银行 2023-10-16 20:43:48

遭遇网贷起诉书是啥样的呀怎么写,我的经济状况一片凋敝,如何解决这个问题?通过本文了解网贷起诉书是啥样的呀怎么写的后果和应对 。

起诉欠款人的诉讼书的写法具体如下:
1、首部应依次写明。

网贷起诉书是啥样的呀怎么写,多久上失信名单?

文书名称民事起诉状,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

原告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况的写法和原告相同;
2、正文包括以下内容:
(1)诉讼请求。

要写明请求法院解决什么问题,提出明确的具体要求;
(2)事实与理由。

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
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
(3)证据及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要能够举出证明案情事实,支持自己诉讼主张的各种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

3、尾部写明受诉法院名称,附件除写明起诉状副本外,提交证据的,还要写明证据的名称和数量。

最后由起诉人签名盖章,写明起诉日期。

附范文:
原告:
xxx,女,xxxx年xx月xx日,汉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位,住址:
_____________。

被告:
xxx,男,xx年xx月xx日,汉族,中专,工作单位,职位,住址:
_________。

请求事项:
1、判决被告偿还欠款xxx元及利息XXX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XXXX年XX月XXX日,债务人XXX从原告处借走人民币x万元,并当场向原告写下欠条一份。

然而,到还款日期后,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债务,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现诉请法院判决被告XXX偿还原告XXX人民币x万元,并支付利息,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XXXX人民法院原告:
xxxXXXX年X月XX日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当有人欠钱不还时,起诉状的写法是:
原告某某(写明你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或职业、住所地、 及身份证号码等自然情况)。

被告某某(写法同上)。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所欠原告货款人民币XX元整;
2、由被告负担本次诉讼费用。

事实及理由:
(写清法律关系存在的具体事实,发生纠纷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具体经过。

相关证据及来源,被告行为的性质、后果及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等等)如:
XX年X月X日,被告某某在原告某某处购(货物名称、数量及金额),被告虽承诺随后付款但一直未付,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才于XX年X月XX日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然而时到今日被告仍以种种理由拖延,不予支付。

综上,被告至今仍不向原告支付所欠货款,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此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恳请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呈:
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附:
被告向原告出具的欠条一张。

起诉人:
某某(签名或盖章)XXXX年XX月XX日什么情况下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以下这些情况下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一)当事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造成对方损失的;(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造成对方损失的;(三)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

【案例】2016年3月11日,被告李某某以向原告转包某某市某某区某某坝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为由,收取了原告张某170000元的工程保证金,并出具了收条,作为担保人被告王某也在收条上签名。

原告张某进场后准备施工,工程分包人伏某以该工程已向他人转包为由予以拒绝,为此,给原告造成了施工前期的设备费和人工费损失67855元。

综上事实,原告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由二被告返还原告保证金170000元,前期垫资费用67855元,共计237855元;由二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51000元。

同时,由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判决】被告李某某向原告张某返还保证金及实际损失共计人民币250000元。

案件受理费2816元,原告张某承担497元,被告李某某承担2319元。

本案为建设施工合同中发生的缔约过失责任纠纷,应适用合同编相关规定。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一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导致另一方信赖利益损失,并承担损失赔偿的弥补性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第五百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违背诚实原则的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被告李某某不具有工程转包资格,为订立合同,向原告张某提供不真实信息,损害了原告张某在缔约过程中的信赖利益,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应赔偿原告张某因合同未能成立而造成的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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