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还款利息的诉讼时效,逾期利息会有多少?逾期后银行会采取哪些措施?了解应对策略,解决问题吧!
借款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1、应当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1)如果权利损害已经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即不会受到相关法律规定的保护;
(2)但是有特殊情况的是可以申请延长诉讼时效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是否准予。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相关法律规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开始,也称诉讼时效的起算,是指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时间既然是一个法律事实,确定其起始时间就特别重要。
整个诉讼时效制度的基础是有权利而不行使这一事实。
民事权利主体明明享有权利但长期不行使,这就需要从相关法律规定上加以限制。
因此,诉讼时效起算的基础应是民事权利主体能够行使请求权。
能够行使请求权,但却不行使,诉讼时效便从此开始起算。
能够行使请求权,这不是主观的标准,而是一个客观的标准。
不知道权利受到侵犯的事实,也就不能够行使请求权。
但权利人也可能由于自己的过错没有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因此,诉讼时效开始起算的时间就是权利主体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的那一天。
逾期问题分析结论:
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开始计算。
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
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