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如何协商还款怎么处理?如何咨询相关问题?

光大银行 2023-10-23 18:03:41

挪用资金如何协商还款处理 和解决方案。了解挪用资金如何协商还款会带来的后果,及时还款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法律风险。

【法律分析】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刑,服刑结束后出狱,仍然无力偿还的,如果只是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协商分期还款,如果是没有收入来源,又铁劳动能力的,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

挪用资金如何协商还款怎么处理?如何咨询相关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挪用公款罪被判刑,服刑结束后出狱,仍然无力偿还的,如果只是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协商分期还款,如果是没有收入来源,又铁劳动能力的,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

对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必须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到执行程序终结为止。

1、挪用公款坐牢出来以后仍然没有还款不需要再坐牢了。

也不会连累家人。

既然已经判刑坐牢了,那就是说因挪用公款所应承担的罪责已经承担完毕,不能因此事再次坐牢。

2、出狱后无力偿还可以分期还款,拒绝偿还挪用的资金,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请求。

若出狱后没有收入来源,或者是已经丧失了劳动力,法院会中止执行。

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刑,服刑结束后出狱,仍然无力偿还的,如果只是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协商分期还款,如果是没有收入来源,又无劳动能力的,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

3、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规定定罪处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4、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挪用资金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挪用资金罪的处罚也要根据具体情况的轻重情况来决定,数额越大性质越恶劣,处罚就越重。

2、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五条·[挪用资金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归个人使用”:(一)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二)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银行职员、公司的管理人员挪用资金,此时无疑会给就职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一旦挪用资金的行为被发现,轻则会被单位要求返还资金,并且责令支付罚款,重则会被判处刑事责任,且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旧需要将挪用的公款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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