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开发商疫情逾期三个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延期交房90天国家规定(一)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延期交房90天国家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按照法律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 。
(三)通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约定分段计算逾期交房违约金,90天以内一个计算标准;90天以上标准会更高。
具体要看具体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延期交房注意事项(一)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开发商出现延期交房时最常见的抗辩理由。
所谓“不可抗力”,在我国《民法典》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必须同时具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三个条件才可构成不可抗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是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开发商逾期交房的,开发商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这是法律的直接规定,即使双方在合同中没有进行约定,当遇到不可抗力事件时,开发商仍可直接引用法律条款来免责。
开发商常常对“不可抗力”作扩大解释,比如将下雪、雨水多、夏天天气热、甚至高考期间禁止施工这些作为不可抗力来狡辩。
这里提醒购房者注意,下雨下雪都是自然现象,如果没有形成灾害是不能作为不可抗力的。
而高考亦是每年都举行的,这些事件均是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可以预见的,不符合不可抗力的构成条件,这样抗辩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二)以交钥匙时间为房屋交付时间。
商品房交付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有的开发商在房屋没有任何竣工验收合格凭证的情况下,以各种方式通知购房者收房,在向购房者交钥匙的同时,要求购房者签下“房屋接收单”,在接收单上往往会注明房屋质量合格,本人无异议之类的文字。
很多业主缺乏经验,签下“接收单”,在产生纠纷起诉到法院的时候,开发商以已经交房为理由抗辩,使购房者陷入被动。
为了避免争议,购房者在房开商拟交付的房屋未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比如无法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此时完全可以不接收钥匙,更不能在“房屋接收单”之类的文件上签名。
(三)诉讼时效。
在超过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两年才交房的情况下,开发商一般会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
这里提醒购房者,在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上,应当区分具体情况:房屋具备法定交付条件,诉讼时效期间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房屋尚不具备法定的交付条件,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房屋具备法定的交付条件之日起计算。
遇见延期交房怎么办开发商应该按照约定交付房屋,这是开发商的基本义务。
如果开发商没有按照约定交付房屋,有以下几种途径:(一)开发商延期交房,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但是开发商给出正当理由的没有必要解除合同。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但是开发商没有给出正当理由的,消费者可以解除合同。
一切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三)开发商延期交房,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的,消费者不能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一般交付延期都会有个限度,像北京一项目宣布延期一个月交付。
合肥房地产协会发布《关于合肥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面复工的通知》,通知表示,房地产开发项目可以全面复工。
虽然 有承诺开发商因疫情影响导致楼盘延期交房,但并不是没有期限的,合理延期是顺延。
耽误工期1个月,延期1个月;耽误工期2个月,就顺延2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疫情开始之后才购买的房子,延期交房,没有受疫情不可抗力保护,不可以不赔偿违约金。
不可抗力的表述可以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民法典是新法,但大部分是汇编了此前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这一表述在《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中是原文。
因疫情影响,开发商延迟交房不需要赔偿,因疫情防控措施如各地人员流动控制、 要求延期复工导致施工人力短缺、工期延误的,或者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由于交通管制、消 措施限制等因素无法按时运输到施工现场的,基于新冠肺炎疫情及防控措施发生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性,也应适用不可抗力免责的规定。
法律分析因疫情原因导致不能按时交付,开发商可在相应的延误期内免责。
但开发商应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减轻业主的损失,因其未及时通知购房者而导致损失扩大,购房者可以主张进行赔偿。
开发商因疫情原因导致的不能按期交付,应提供相应的影响交付的相关证据,例如 发布的延迟复工的相关文件、企业停工通知、施工人员因确诊或疑似肺炎隔离的相关医院证明,供应方无法按时供货等情况证明。
还有,延迟交付的时间一定要合理,需要按实际情况开考虑,不能说延迟复工一月,延期交付一年,这样是不合理的。
购房合同中一般规定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赔偿。
但合同中“逾期交付责任”有一个免责条款,那就是“不可抗力”。
很显然,此次疫情就是属于不可抗力。
因此,开发商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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