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有超前消费的习惯,将身边的钱花光之后就选择用贷款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消费欲望,等到还款的时候才发现实际的支出已经超出了自身所能承受的经济范围,导致还款逾期或者出现不还款的现象,今天小编白白就和大家来聊一聊晋江农商银行逾期催收公告。
银行对逾期的规定都差不多,3天内的逾期不会上报征信,3天以上的逾期会上报征信。
3个月以内的逾期一般由银行内的催收部门负责,以短信和 催收为主。
会联系本人和紧急联系人、工作单位。
还会封卡。
3个月以上的逾期会转交...。
日前江西萍乡农商银行,发出了一款催款通知单。
为催还逾期未还的助学贷款,这则通知公布了141名大学毕业生的姓名学校,预期金额和住址。
预期金额最低的3.17元。
最高的11,890.96元。
据悉,催收名单之后不少人还了钱。
有人质疑银行的做法,说你这样做有公布学生隐私的嫌疑。
但是我却持不同的看法:这次公开的公告这些学生请他们还清预期的助学贷款,其实是一个提醒。
如果不做这样的提醒,直接上了征信黑名单。
那么这些学生在将来的社会征信体系中,明显会站在被动。
面临着,可能会限制乘坐飞机,或者其他形式的贷款。
那么有人会问,你可以不公布学生的姓名或者住址呀。
但问题就在于,如果你不做示范性的公告,那些已经欠款的学生,可能也没把这件事情看得重要。
是经过这样的公告提醒,还是直接的将他们拉入,征信黑名单呢?我觉得银行还是颇为厚道的。
只是说在公布学生隐私的时候是否不能这么太详细的公开,只是在公告上做最后郑重的提醒就足够了,如果再不还款,那是有法律法规进行惩戒的。
所以银行的这次公告并没有太大的错,但是在细节上,一定要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否则,就会被人诟病,因为财大气粗,因为强势,所以没有考虑学生和公民的尊严和隐私。
不过这也给其他银行提了一个醒,在催款的时候,还是要注重保护客户的隐私,利用合法的手段追缴欠款。
弘扬契约精神。
这应该是银行正确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做法!。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 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
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者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与经办机构和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时,可选择使用还款宽限期,还款宽限期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
还款宽限期由原来的两年延长至三年整。
前几年关于助学贷款,违约率高曾引起争议。
截至2012年底,贵州省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自付本息到期2103,95万元,实际违约金额628万元,逾期违约率达29.84%。
另据工人日报2014年报道,某大型国有银行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当年上半年支行零售贷款不良率为0.74%,相比之下,其教育助学贷款不良率为4.01%,,高出整体零售贷款不良率4倍多。
那么逾期大学毕业生是故意不还助学贷款吗?根据中国青年报调查,国家助学贷款还贷逾期,恶意的少,大意的多。
据一位银行客户经理介绍,很多毕业生并非恶意逾期或者故意不还,他列举的逾期原因大多是小事,比如卡丢失,忘记还了,附近没有银行网点。
这些都不是逾期的理由,归根到底,还是毕业生对贷款还款及征信纪录问题不够重视。
以上就是律律关于晋江农商银行逾期催收公告的相关内容,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了解清楚呢?催收不会禁止,不合法的催收才会被禁,毕竟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催收是平台的权利。如果想避免这种情况就只有按时还款,不出现逾期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