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行政诉讼逾期一年,有什么影响吗?

工商银行 2023-10-18 12:03:44

本文分享土地纠纷行政诉讼逾期一年、最新规定和相关消息汇总,了解逾期问题相关最新政策,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宅基地纠纷的诉讼时效,需要分情况来判断:
1、与宅基地有关的合同纠纷,如宅基地 的合同,适用《民法典》三年诉讼时效的规定;
2、因要求停止对宅基地的侵害,排除对宅基地使用的妨害,或者消除对宅基地潜在危险而起的的纠纷,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土地纠纷行政诉讼逾期一年,有什么影响吗?

例如,拆除邻居即将倒塌的院墙、移除堆放在门口的堆放物等;
3、因为宅基地本身而起的纠纷,如要求赔偿对宅基地造成的损害,返还占有等,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六条 第一项 第二项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法律主观:
宅基地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宅基地 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什么是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范围一般包括居住生活用地;
四旁绿化用地;
其他生活服务设施用地。

即一家一户的农户居住生活的庭院用地。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征: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城镇居民不得购置宅基地,除非其依法将户口迁入该集体经济组织。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

个人住宅包括住房以及与村民居住生活有关的附属设施,如厨房、院墙等。

(三)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 审核,由县级人民 批准,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四)福利性:
宅基地的初始取得是无偿的。

宅基地使用程序是什么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须要完成以下程序: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

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乡(镇)人民 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 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 审核。

5、审核上报乡(镇)人民 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

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 。

6、审批县人民 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 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

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城镇化的发展在不断的进行,我国的人民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升,人们在省生活中要善于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有时候在解决宅基地买卖的时候不能很好的解决,导致给自己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宅基地纠纷属于诉讼时效的范围,其诉讼时效期间通常是三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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