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原告因被告借款逾期不还这类的法律问题,我们应该怎样对待处理?下面由小编白白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原告可以要求被告提供原件,但是原告要有证据证明被告持有原件,否则一旦被告不承认持有,则就无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民事诉讼中,在原被告双方说法不一致时,法院判案是依据证据来认定法律事实的。
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要证据其主张就要举证证明,否则应承担相应的不利法律后果。
如果原告没有证据原件而由被告持有,这时,就需要原告有证据证明或者依据案情能够确定被告持有的,则可以要求法庭要求被告出具,否则应由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不利后果。
如果原告没有证据证明被告持有,也不能根据具体案情判断是由被告持有或者掌握的,在被告否认的情况下,原告的主张就较难得到法院的支持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
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_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_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四十八 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
第四十九 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_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二)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第五十条 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_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被告不承认原告的证据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告可以在法庭上进行质证,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原告提供的证据有问题的,由法院进行审查。
人民法院审判或仲裁院仲裁员承办案件,如果双方不服,都可以找第三方如司法鉴定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书或鉴定人员出庭作证。
也可以由法院指定,原告被告也可以找证人证言或书证之类来证明。
最后由法官等作出判决或仲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法律分析:应当尽快还款。
以免法律责任。
逾期未还或者是在两次催款后仍然不还款的,就会起诉当事人了。
首先在进行多次催款后,当事人仍旧不还款,就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过人民法院审判后,如果当事人仍然不还款的,案件就有可能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正式立为刑事案件。
在公安机关侦查后,将案件送至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法律分析:欠钱被起诉可以不去。
被告不去的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将不利于被告维护权利。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原告因被告借款逾期不还,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查阅本站其他法律知识。